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0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046 0200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含转换
是 是
转出)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其最短持有期指从基金
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
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
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180 日止(该日即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
则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起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基金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
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 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180 天,在 180 天持有期内不能提出
赎回申请。 投资人持有满 180 天后赎回, 不收取赎回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
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
定。
无。
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
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
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
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
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
例:某普通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为一
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拟于 N 日转换为广发招财短债 A 类基金份额,假设 N 日广发添盈
折扣为 1, 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
(2)转换金额对应的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50%,高于广发
招财短债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40%, 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即费用为 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 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招财短债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10,000×1.1500-0)÷1.0500=10,952.38 份
例:某普通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为一
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拟于 N 日转换为广发优企精选混合 A 类基金份额,假设 N 日广发添
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0 元,广发优企精选混合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优企精选混
合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1.50% - 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
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1500×(1-0%)×1.00%×1÷(1+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113.86=113.86 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优企精选混合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10,000×1.1500-113.86)÷1.4500=7,852.51 份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能互相转换。
(3)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
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4)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5)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
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广东省珠
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3-2622 室
法定代表人: 葛长伟
客服电话: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34281105
网址: 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
售本基金, 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
等。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
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无。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广发添盈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其最短持有期指从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
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
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180 日止(该日即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非工作
日,则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含)起提出赎回申请。
(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
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
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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