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成长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广发成长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现就广发成长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
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
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成长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成长启航混合
A 类份额基金代码:
C 类份额基金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第三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二十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的,
基金
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人
民币,
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
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
funds.com.cn 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
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