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7日
基金名称 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宏利沪深3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16221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宏
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8月1日
截 止 收 益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6404
分 配 基 准 位:人民币元)
日 的 相 关 基准日基金 可供 分配 利
指标 515,396,204.19
润(单位:人民币元)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度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宏利沪深300指数A 宏利沪深300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213 003548
基准日下属 分级 基金 份
截 止 基 准 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 1.6443 1.6268
日 下 属 分 元)
级 基 金 的 基准日下属 分级 基金 可
相关指标 供分配利 润(单位 : 人 民 403,174,501.02 112,221,703.17
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
/10份基金份额)
权益登记日 2024年8月8日
除息日 2024年8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8月9日
权益登记日在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
分红对象
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8月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年8月9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
售机构。 2024年8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8月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为准。 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
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
手续。
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
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1)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00-698-8888 (免 长 话 费 ) 或
(2)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anulifefun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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