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F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决定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 )增加 F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当事人信息。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
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
情况如下:
一、新增 F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增加 F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951),本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 A 类、C 类、F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
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F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F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费率结构
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N≥7 日 0
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
三、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销机构另有规定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高于 100 元人民币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00 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额均为 100 元人民币。转换转入及
定投的起点设置与申购相同。
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
全部赎回。销售机构另有规定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高于 1 份的,从其规定。转换转出下限设置
与赎回相同。
四、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我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我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 F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
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
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二部 55、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55、C 类基金份额、F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
分 释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
义 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三部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分 基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
金的基 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本情况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
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 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
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
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 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F 类基
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本基金 A 类、C 类、F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C 类、F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
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 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
别基金份额总数。 份额总数。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分 基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 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 F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
的申购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与赎回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产承担。T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包 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包括该
括该日)内进行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日)内进行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公告。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财产。C 类基金份额、F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申购费用。
用。 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 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入基金财产。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当事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及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义务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不限于: 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
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字[1998]23 号 监基字[1998]23 号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不限于: 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购、赎回价格;
第十四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部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基金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产估值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下: 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当公告。 公告。
第十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部分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C 类、F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用与税 付方式 方式
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C 类、F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
法如下: 按前一日 F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H=E×0.35%÷当年天数 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如下:
务费 (1)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H=E×0.3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F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H=E×0.1%÷当年天数
H 为 F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 为 F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部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基金的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收益与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
分配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 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 人可对 A 类、C 类、F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
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 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
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 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
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 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
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 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
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务费,而 C 类、F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
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分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的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信息披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