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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景气优选混合A,金信景气优选混合C: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3 14: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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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及金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发布了《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4 年 8 月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和《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的有关事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 层 02 单元
  联系人:叶子鋆
  联系电话:400-900-8336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
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于当日交易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站(www.jxfunds.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正反面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被代
理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被代理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
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
面复印件。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
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该机构开立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
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被代
理人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加盖公章的被代理人开立持有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
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
理人的认可为准。
决起止时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
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
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 层 02 单元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叶子鋆
     联系电话:400-900-8336
     五、计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公告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
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决权。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
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
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
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
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
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
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签
收的时间为准。
     六、会议决议的生效条件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
到会者(即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下同)
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
二分之一)方可召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
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
(含三分之一)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方
可召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
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
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青松、卢润川
       联系方式:19129308498、18033445900
  九、重要提示
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900-8336 咨询。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关于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本基金持续运作。
  为持续运作本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提议授权本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持续运作的有关具
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
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二:
             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本资料: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等)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请填写: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等)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
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该基金账户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
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指定联系地址的,视为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户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基金账号”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码。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
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分开填写表决票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
基金账号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
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
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委托人基金账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额的基金账户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基金账号”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码。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
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分别行使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
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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