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渤海汇金创
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渤
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272,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
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创新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代码: 0122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份基
金份额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
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
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8 月 31 日。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
约定的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
金进行清算,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即投资者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 15:00 点后提交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
资安排。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 敬请投资者关注。
件。
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