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融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
公告依据 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1.0290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40,297,020.07
基准日基金的
截止基准日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相关指标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8,059,404.01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15
注: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
润的 20%”;
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
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
额应不低于 8,059,404.01 元。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
符的, 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10 日
除息日 2024 年 9 月 1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9 月 1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有本次分红权益。
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
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
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
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
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
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 www.py-axa.com;
客户端: “浦银安盛基金” 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
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