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09 月 19 日
基金名称 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颐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9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07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公告依据
金合同》、
《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09 月 0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2 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中加颐享纯债债券 A 中加颐享纯债债券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4910 016536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净
截止基准日下 1.0262 1.0220
值(单位:人民币元)
属基金份额类
别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可 31,999,588.93 66.89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09 月 20 日
除息日 2024 年 09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09 月 23 日
权益登记日在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
分红对象
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4 年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
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
机构。2024 年 09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
购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4 年 09 月 20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
方式, 请务必在 2024 年 09 月 20 日前(不含 2024 年 09 月 20 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http:
//www.bobbn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