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9 月 23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9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688888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688888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531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5 月 17 日 -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胡羿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6 月 30 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
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连续 20 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
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
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在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与升级过程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
长。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投资范围
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3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3%;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股
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此外,如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基于全球以及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演进的趋势,挖掘在国际、国内产业转移
与升级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以经过初选的沪深 A 股股票池为基础,采用"
主要投资策略 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贯穿于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选择、
组合构建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依靠坚实的基本面分析和科学的金融工程模
型,把握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有利投资机会,构建最佳的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第 2页 共 5页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增设 C 类
基金份额,故 C 类基金仅有自增设日后的业绩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A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0000 元 1.5%
申购费 1000000 元≤M<2000000 元 1.2%
(前收费) 2000000 元≤M<5000000 元 0.8%
M≥5000000 元 1,000 元/笔
N<7 日 1.5%
赎回费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C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7 日 1.5%
产
赎回费 100%计入基金财
产
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赎回费
第 3页 共 5页
A 类基金份额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Y:持有时间,
其中 1 年为 365 日,2 年为 730 日。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 售 服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
务费 混合 C
审 计 费
用
信 息 披
露费
注:①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②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③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
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42%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8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第 4页 共 5页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
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能够抓住产业成长机遇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基金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为:能否准
确辩识有能力抓住产业成长机遇的上市公司并把握其中的投资机会将构成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之一,而这主
要取决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度研究以及对企业成长性的判断。因此,基本面研究及成长性预测的缺陷
及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投资品种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
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
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
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
①市场风险②流动性风险③退市风险④集中度风险⑤系统性风险⑥政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
《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 5页 共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