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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易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6 0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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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易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
    基金主代码              0215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易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 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
    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    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
    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 6 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
    请; 该日后的第 6 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
    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市场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和赎回开始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费), 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
    直销系统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另有
    规定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 元人民币的(含申购费),从其规定。基金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
    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
    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有规定的除外。但若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
    分申购申请;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    不收取申购费,但对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
    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     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
    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
    益受损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
    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申请不成立,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得撤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 0.01 份,从其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份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 天的最短持有期,  不再收取赎回费。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
    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
    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
    益受损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得撤销;
    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     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内(包括该日)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
    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
    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
    流程, 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上述因素影响消除的下一工作日。
       (1)转换费用由两部分组成:  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申
    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率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率高
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
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
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
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转换份额的计算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补差费=Max{(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0}
  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1)本基金可与以下基金进行互相转换
  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米开鑫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易米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米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米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米
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米鑫选品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
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开放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
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
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
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算。
不得少于 1 份。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
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
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
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处于可申购状态且满足转入方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
理原则。
募说明书》 (含更新)的规定。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
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
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
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
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  可
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
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
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                    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
份额将在 T+1 日进行确认,           投资人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遵循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 号 9 幢 3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29 层 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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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021-60857110
  公司网址:      www.yimi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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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        易米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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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www.tfzq.com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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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www.fund123.cn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     95021
    网址: www.1234567.com.cn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71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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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www.yingmi.cn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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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柳
    客服电话:     400-666-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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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       章知方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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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张俊
    客服电话:     021-20292031
    网址: www.wg.com.cn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明月路 1257 号 1 幢 1 层 103-1、
    法定代表人:       冯轶明
    客服电话:     4008201515
    网址: www.zhengtongfunds.com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 799 号 506 室-2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客服电话:     400-080-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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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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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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