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8 日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基金名称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202015
前端交易代码 202015
后端交易代码 20201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5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公告依据
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 -
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
截止收益分配基
币元)
准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4 次分红
南方沪深 300ETF 南方沪深 南方沪深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联接 A 300ETF 联接 C 300ETF 联接 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02015 004342 021022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202015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202016 - -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
截止基准日下属
民币元)
分级基金的相关
基准日下属分
指标
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1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
分红对象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4 年
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
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
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
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南方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
更手续。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