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中证煤炭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对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 0.3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 E 类
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 A 类、C 类和 E 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
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C 类或 E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A 类份额 C 类份额 E 类份额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
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008279 008280 022501
式联接基金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00%
对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相同。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一份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2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
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
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
效的时间安排
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
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
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 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管理规定》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 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
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基 三、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基
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 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11、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11、《销售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释义 时做出的修订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理委员会 局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十二、基金份额类别 十二、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的基 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本情况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
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
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 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
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 说明书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
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 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告。
第四部分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份额 1、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的发售 本基金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 投资人在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
购费用,认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 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计提销售服务费。
第六部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份额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
的申购与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 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未来若市场 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
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 ETF 净值计算和发布时间发生变化,或实际需要,计算或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标 ETF 净值计算和发布时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和公告时间或 间发生变化,或实际需要,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
频率并提前公告。 份额净值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并提前公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 …… ……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法定代表人:廖林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十四部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产估值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 基金费 3、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从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F×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F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 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第十六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 基金的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 E 类基金份
收益与分 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配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 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
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份 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附件二:《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管协议当 …… ……
事人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法定代表人:廖林
二、基金托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
管协议的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依据、目的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和原则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
金指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 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内容与格式〉 》、《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
九、基金收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益分配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 E 类基金份
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 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十、信息披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露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十一、基金 (三)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三)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F×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F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
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 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
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 ……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 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 代付给销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