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2024 年第四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名称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76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嘉实沪深
基金合同》、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嘉实沪深 300 红利 嘉实沪深 300 红 嘉实沪深 300 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低波动 ETF 联接 A 利低波动 ETF 联 利低波动 ETF 联
接C 接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605 007606 021866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截止收 (单位:元)
益分配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基准日 润(单位:元)
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42,684,544.21 32,899,442.45 6,012.55
指标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0.3600 0.3350 0.3370
元/1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的第四次分红
注:
(1)根据《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每月进行分红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上半年、下半年各至
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A 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
额应分配金额 0.03596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3596 元;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
波动 ETF 联接 C 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3344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
应分配金额 0.3344 元;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I 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
应分配金额 0.03366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3366 元; (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
为: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A 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3600 元;嘉实沪深
ETF 联接 I 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3370 元。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基金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红利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
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
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
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
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
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