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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匠心优选混合A,东方匠心优选混合C: 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05 1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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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40 个工作日
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
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
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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