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宁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宁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起对南方宁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称:南方宁元债券 C,代码:022875)。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 0.2%,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
本次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宁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金产品资料概要。
咨询相关情况。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南方宁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第二部分 释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用
义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
别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且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第三部分 基
九、基金份额 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
金的基本情
的类别 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
况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六部分 基 六、申购和赎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金份额的申 回的价格、费
购与赎回 用及其用途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示。
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 二、基金托管 法定代表人:王江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人及权利义 人 注册资本:466.79095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590.85551 亿元人民币
务
第八部分 基
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金份额持有 一、召开事由
人大会
或变更收费方式; 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 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
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程序 ... ...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基金资产估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值
六、估值错误 ... ...
的处理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八、基金净值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的确认
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第十五部分
一、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与 3、销售服务费;
的种类
税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 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二、基金费用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计提方法、计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提标准和支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付方式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
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
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三、基金收益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第十六部分 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基金收益 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
与分配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定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分配中发生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
的费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
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额累计净值。 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
第十八部分
五、公开披露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
基金的信息
的基金信息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
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之零点五; 百分之零点五;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
一、《基金合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第十九部分 同》的变更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基金合同的 会备案。
变更、终止与 ...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
基金财产的 五、基金财产 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
清算 清算剩余资 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
分配
产的分配 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四部
分基金合同 根据基金合同同步更新
内容摘要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南方宁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