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金信民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20 09:33: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名称 金信民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信民富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07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金信民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信民富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9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信民富债券 A 金信民富债券 C 金信民富债券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078 020079 02223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468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42,575,514.95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0.5620 -
注:本次分红方案是指每十份 C 类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5620 元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4 年 12 月 20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
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4 年 12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
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
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投资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00-8336)咨询相关
情况。(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
分红方式为准。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