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可转换债券 基金代码 100051
份额简称 富国可转换债券 C 份额代码 009758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08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任职日期 2023 年 04 月 03 日
基金经理 祝祯哲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07 月 15 日
任职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经理 朱晨杰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07 月 01 日
注:本基金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起增加 E 类基金份额。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利用可转债品种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通过将“自上而下”宏观
投资目标 分析与“自下而上”个券选配有效结合,力争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
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将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
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回购等;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存
投资范围
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证券,但二级市场的股票和存托凭证仅限于传统可转债
对应的标的股票和存托凭证以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和存托凭
证。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非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品种,一方面通过利用可转债的债券特性,强调收益
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另一方面利用可转债的股票特性(内含股票期权),分享股
市上涨所产生的较高收益。采用自上而下的整体资产和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
及自下而上的明细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各类资产配比。 对于可转债,本基
金将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的一级
主要投资策略 市场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卖出的决策;同时,本基金
将综合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操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
提下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采取策略包括个券精选、买入并持有、条款博弈、
低风险套利和分阶段投资等传统投资策略以及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同时
本基金也会采取相关策略投资普通债权、股票二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权证。本
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
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天相转债指数收益率×6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2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 2024 年 09 月 30 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C 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08 日。该份额生效日 2020 年 06 月 29 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N<7 天 1.5%
赎回费
N≥1 年 0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
管理费 0.70%
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3,000.00 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费用金额
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
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若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的预警情形,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是否承担本基金项下相关固定费用,最终实际情况以基金定
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
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
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品种,可转债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
而言更为复杂,忽视这些条款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可转债的价格明显高于
其赎回价格时,若本基金未能在转债被赎回前转股或卖出,则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
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投资科创板
上市交易股票将承担科创板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本基金合同产生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
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
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