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13 日
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 A500ETF
基金场内简称 A500 指数 ETF
基金主代码 1593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
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嘉实中证 A500ET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1)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
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
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超
额收益率;当超额收益率大于 0 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
率的 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当超额收益率小
于或等于 0 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
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3)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15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 月 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 月 20 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分红对象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1) 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 2025 年 1 月 20 日将现金红利
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 本基金将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开市至 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当日 10:30
恢复正常交易。
(3)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4)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 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交易买入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通过场内交易卖出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