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18 日
基金名称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1 月 13 日
基准日基金 -
份额净值(单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位:元)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
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中高等级债 中银中高等级债 中银中高等级
券A 券C 债券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05 004548 021193
基准日下属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分级基金份 1.1653 1.1575 1.1614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额净值(单
位:元)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 121,959,663.37 39,028,569.35 1,739,229.41
的下属分级
基金应分配
金额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
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
为:A 类:0.0813 元;C 类:0.0738 元;E 类:0.0787 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
同的相关规定。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5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年 1 月 22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直接划入
其基金账户。2025 年 1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红利
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规,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
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5 年 1 月 22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
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
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
方式的,请务必在 2025 年 1 月 21 日 15: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http://www.bocim.com/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