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10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24年8月1日、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华
宝中证10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华宝中证10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宝中证
过。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9日发布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10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年
清算期间从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截至2025年1月16日(清算结束日)本
基金剩余净资产为人民币25,205,603.07元。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年1月16日)本基金持有股票投资尚未变现,根据清算报告约定拟进行二次清算。
截至2025年2月17日,本基金对基金组合中未变现的股票资产已完成了变现,故本基金
管理人决定合并进行本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截至2025年2月17日,本
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5,206,682.70元,自2025年2月18日(含)至基金剩余财产
分配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现金资产产生的利息归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
类划付手续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上述资金将按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生的利息
归属基金管理人所有。
本基金清算资金将于2025年2月24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本基金场内份额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
资金;本基金场外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的
基金清盘流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清算资
金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本次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组合中所有的财产已完成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将按
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或400-820-5050)咨询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