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鑫元皓利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关于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基金份额限制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2 10:08: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基金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以及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起调整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含定期定额投资)、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含定期定额投
资)、最低赎回份额、最低保有基金份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4284
  二、调整方案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不含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
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上述基金的,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 0.01 份。某笔
赎回导致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 0.01 份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持有
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时,
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转换出的基金份额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
关原则处理,且仅限于本公司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
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
调整。
  各销售机构对金额或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相关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xyamc.com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06-6188)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
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