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添泽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02 月 28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03 月 0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鹏 华 添 泽 120 天 滚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23069
动持有债券 C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01 月 16 日 -
日期(若有)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每开放日开放申
购,每份基金份额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设 定 120 天 滚 动 运
作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王康佳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07 月 10 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叶朝明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 年 07 月 23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其他(若有)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添泽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
资”了解详细情况。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目标
投资管理,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
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10%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认/申购的养老金
客户适用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金额(M)/持有期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限(N)
认购费 M - -
申购费 M - -
赎回费 N - -
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申购费用由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2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 指数编制公司
(若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其他费用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相关服务机构
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因此,如果债券市场出现
整体下跌,本基金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
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
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
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
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
值的波动性。
(4)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滚动持有机制,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每个运作期到
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
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
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
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
临在“运作期”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 2025 年 02 月 27 日披露的《鹏华添泽 120 天滚动持有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
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