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 华夏银行 ” )协商一致 , 自202 5年3月6日起 ,新增华夏银行办理本
公司旗下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
项 公 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A:006210
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
式)
金 C:006211
备注:自2024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3万元以上(不含3万
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
(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不含3万元)。对于超过
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二 、重要提示
料概要》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规定如有变化 , 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 95577
网 址 : www. hxb. com. cn
网址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 “ 买者自负 ” 的原则 ,应认
真 阅读 《 基金 合 同》 、 《 招募 说 明书 》 、 《 基金 产 品资 料 概要 》 等 基金 法 律文 件 ,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 、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 、谨慎决策后 ,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