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宏利印度机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低基金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宏利印度机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QDII)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降低本基金的管
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
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的相关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1.80%降低为 1.20%。
二、降低基金托管费率的相关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 0.30%降低为 0.20%。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相关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调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此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将在调整后费率实施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
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电话(4006-988-888)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
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
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