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募集规模限制方案的公告
南方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南方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
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在募集期内设置募集规模
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总额接近或达到 20 亿份(折合为金额 20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总额超过 20 亿份(折合为金额 2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
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
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 亿份-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
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其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都不包
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按照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末日每笔有效
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
金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高于或低于 20 亿份。末
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
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规模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
介发布的《南方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