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024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
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
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
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
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
个工作日。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 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A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15024 015025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5 年 03 月 17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若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
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
排。
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
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
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