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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FOF)A,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FOF)Y: 关于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6 11: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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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额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开放式基金销售
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国
泰君安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国泰君安为海富通平衡养老
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 类份额(简称:海富通平衡
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FOF)A,代码:007747)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以在国泰君安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
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国泰君安
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网站: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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