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广东电力市场受一次能源价格、西南地区降水、市场用电需求及发电侧装机容量、售电公司
市场竞争等复杂因素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市场电价波动风险。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不构成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真实市场价值和变现价格的承诺。评估报告
中计算评估值所采用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金额,也不构成对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的承
诺。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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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资产项目公司和专业机构等业务参与人涉及对资产项目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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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场内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1
交易代码 18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34 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7 月 26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
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
部股权,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
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
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
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值为主要目的。
投资策略 (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
专项计划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及因本基金扩募或其他原因所持有
的其他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
的基础设施项目;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深圳市东部电
力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秤头
角的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包括项目相关建筑(构)物
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效决议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对外申请并购贷款
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或对外申请经营性贷款。针对并购贷款
和经营性贷款,可以以项目公司自有资产为债权人设定抵
押、质押等担保。
本基金将审慎论证宏观经济因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情
况、天然气发电的行业环境及竞争格局情况、以及其他可
比投资资产项目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来判断专项计划间接
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当前的投资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空
间。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深入调研项目公司所持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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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资产的基本面情况,通过合适的估值方法评估其收益状
况和增值潜力、预测现金流收入的规模和建立合适的估值
模型,对于已持有和拟投资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在此基
础上判断是否购入或出售。
对拟购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全面的尽职
调查。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聘
请其他中介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提供专业服务。对
于拟出售已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还将在评估
其收益状况和增值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交易程序和交
易成本,评估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
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并负责实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并
有权聘请具备丰富能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的外部管理
机构根据基金合同、 《运营管理协议》的约定承担基础设施
项目运营管理职责,通过主动管理,积极提升基础设施项
目的运营业绩表现。本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运营
管理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
管理安排” 。
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对应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基础设施项
目机组设计寿命均为 30 年,预计于 2037 年到期。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运
营情况制定基础设施项目机组延寿方案并负责实施。
电厂作为运营管理机构协助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机组延寿审批并
办理相关手续。
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制定机组延寿方案。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延寿方
案进行决议,包括不限于延寿期限、延寿资本性支出、管
理费等事项。
延寿方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由基金管理人
实施。
若基础设施项目 1 号、2 号、3 号机组未在到期前取得主管
部门延寿批准,或延寿方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于机组设计寿命到期后,依照《基
金合同》约定处置基础设施项目。
如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基金合
同》期限届满前全部处置,且连续六十个工作日未成功购
入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则《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
(二)基金扩募收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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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存续期间扩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运作办
法》第四十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3 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
》
以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注册等程序,并在履行变
更注册程序后,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在变
更注册程序履行完毕并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
后,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
履行适当程序启动扩募发售工作。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
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
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
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
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
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益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
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
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
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如自 2038 年起至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基础设施项目仍产
生运营收入等现金流,由此产生的基金收益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享有。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
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
)或其继任主
体及基金投资的其他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运营管理机构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
部电厂
注:无。
资产项目名称: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资产项目类型 水电气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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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项目主要经营模式 以液化天然气为主要燃料,提供电力生产及相
关服务并获取电费收入
资产项目地理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秤头角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暂未扩募。
项目 基金管理人 运营管理机构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东部电厂
姓名 高永杰 李柏岩
信息披露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事务负责 职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司东部电厂副总经理
人
联系方式 0755-81395402 0755-84213229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
注册地址 下沙社区下沙东部电厂行
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政办公楼 201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下沙社区下沙东部电厂行
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政办公楼
邮政编码 518048 518120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刘猛
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无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为刘猛。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 资产支持证券托管 原始权益
项目 基金托管人
人 人 人
深圳能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股份
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
田区福田
街道金田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 路 2026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街道深南大道 2016 号能源大
注册地址
号招商银行大厦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号招商银行深圳分 厦北塔楼
十六层 行大厦 9 层、
层、34-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 深圳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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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招商银行大厦 门金融大街兴盛街 街道深南大道 2016 田区福田
层 行大厦 路 2026
号能源大
厦北塔楼
层、34-
邮政编码 518040 518000 518000 518000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张纳沙 王小青 李英峰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无法定代表人,截至
本报告期末负责人为王小青,2025 年 2 月更换为王兴海。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注册登记机构
公司 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cn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数据和 2022 年 7 月 11 日-2022
指标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收入 1,561,528,964.81 1,900,948,858.60 1,082,239,292.28
本期净利润 134,577,631.40 291,963,963.93 153,585,384.74
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 294,603,318.75 478,886,601.63 313,512,687.58
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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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现金流
分派率
年化现金流
分派率
期末数据和
指标
期末基金总
资产
期末基金净
资产
期末基金总
资产与净资
产的比例
(%)
注:1、本期收入包含营业外收入金额。
金流分派率=截至报告期末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年初至报告期末实际天数*本年
总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数据和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可供分配金额 备注
本期 355,588,040.25 0.5926 -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实际分配金额 备注
包含 2023 年下半年及
本期 476,999,985.02 0.7950 2024 年一至三季度收
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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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 2022 年及 2023 年
上半年收益分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 134,577,631.40 -
本期折旧和摊销 178,446,445.08 -
本期利息支出 9,215,998.97 -
本期所得税费用 39,884,070.05 -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362,124,145.50 -
调增项
调减项
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
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 57,083,384.29 -
造等),未来合理期间内的
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 355,588,040.25 -
注:1、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
未来合理期间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其中运营费用包括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检修费用、
待缴纳的增值税等。
正号填列。
受广东电力市场电价波动影响,本期本项目平均电价为 0.5021 元/千瓦时(含税),同比减
少 0.0652 元/千瓦时(含税),同比下降 11.50%;售电量为 351,198.65 万千瓦时,同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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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下降 17.89%;成本端营业成本 135,438.09 万元,同比减少 14,005.00 万元,同比下降
面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减少 20,798.24 万元,同比下降 36.48%;由于营运资金变动以及应
收应付变动影响,可供分配金额调整项为-653.61 万元,同比增加 14,348.45 万元。综合来看,
导致本基金可供分配同比减少 6,449.79 万元,同比下降 15.35%。
(1)降本增效,优化交易策略
面对广东电力市场电价持续低位震荡,基金管理人将会同运营管理机构,密切合作,持续优
化电力交易策略,积极开展小长协及月度双边签约,加强气电协调,多发高价电;严格按照成本
费用预算加强管控,并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持续降低维护成本。
(2)提高信披质效,拓宽沟通平台
基金管理人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和质量,并通过公众号形式分享行业动态及底层资产运
营逻辑分析,对投资者关注的市场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确保投资者更好的理解底层资产所在行业
及资产本身的运营逻辑及市场变化动态。
(3)保持高分红频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本报告期,本基金实际实施三次收益分配,未来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底层资产运营情况及现金
流季节性特征,力争保持稳定高分红频率,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未来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加强投教基地宣传力度,强化投资者反向路演机制,积极组织召开业
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活动,加强投资者对底层资产运营的深入了解。
无。
说明
无。
管人、运营管理机构的费用收取情况及依据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深圳能源清
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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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运营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约定,本报告期内各项管理费计提和划付情况如下:
,暂未划付;
费 1,719,715.49 元(含税),剩余应付 ABS 管理费余额 265,823.53 元(含税)
;
三季度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 13,563,764.04 元(含税);计提 2024 年全年浮动运营管理服务费
,暂未划付。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深圳能源清
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运营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约定,运营管理机构根据浮动管理费计算公式,经审计后
计算得出本报告期运营管理机构的浮动管理费金额为 9,652,095.40 元。
本报告期内,项目公司资本性支出未超过当年收入 10%。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改造或者扩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交割审计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项目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如下三项:
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目的为项目公司日常生产运营;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目的为项目公司日常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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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目的为项目公司日常生产运营;
改造进而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本报告期内无资产项目相关的减值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基础设施基金资产的减值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基金业务参与人未作出与本项目相关的承诺。
§4 资产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坚持“安全第一、运营高
效、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经营理念,持续为社会提供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电力供应。
基金管理人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
部电厂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的统筹和实施工作。基金
管理人按照《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对运营管
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2024 年项目公司实现发电收入 1,560,469,240.08 元(不含税)
,上网
电量 351,198.65 万千瓦时,天然气成本 895,992,870.62 元(不含税),消耗 LNG 约 490,327.51
吨。项目公司和运营管理机构密切沟通、紧密合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公司安全
稳定运营,为电力平稳供应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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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期(2024 年 1 月
上年同期(2023年1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 指标单 月1日至2023年12 同比
序号 指标名称 月 31 日)/报告期
公式 位 月31日)/上年末 (%)
末(2024 年 12 月
(2023年12月31日)
万千瓦
时
等效利用小
时数
万千瓦
时
元/千
售电收入/结算电量* 瓦时
(1+增值税税率) (含
税)
资产项目名称: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2024 年 1 月
上年同期(2023年1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 指标单 月1日至2023年12 同比
序号 指标名称 月 31 日)/报告期
公式 位 月31日)/上年末 (%)
末(2024 年 12 月
(2023年12月31日)
万千瓦
时
等效利用小
时数
万千瓦
时
元/千
瓦时
售电收入/结算电量*
(1+增值税税率)
税)
根据机组初始设计使用寿命,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年限预计至 2037 年。
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称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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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对本项目竞争环境不构成重大影响,主要原因为:本项目主要参与广
东电力市场交易,竞争形势与广东省全部参与市场的发电主体有关,单一新增竞争性项目影响有
限;同时,东部电厂(二期)项目主要根据区域中长期用电需求配套建设。
本报告期内,本项目 LNG 唯一采购方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游由广东大鹏液化
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方通过《天然气销售与购买协议》采购 LNG 取得。本报告期内基础设
施项目消耗 LNG 约为 49.03 万吨,成本 895,992,870.62 元(不含税),平均 LNG 成本约为
。
本报告期各类型售电模式电量、电费收入及平均电价如下:
(1)电网代购:电量 25,168.05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7.17%,电费收入 10,650.61
万元(不含税)
,占全部售电收入 6.83%,平均电价 0.4782 元/千瓦时(含税)
;
(2)年度双边协商:电量 192,100.00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54.70%,电费收入
,占全部售电收入 52.29%,平均电价 0.4800 元/千瓦时(含税);
(3)年内月度双边:电量 19,800.00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5.64%,电费收入
,占全部售电收入 5.42%,平均电价 0.4828 元/千瓦时(含税);
(4)年度挂牌:电量 2,000.00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0.57%,电费收入 869.03 万元
(不含税)
,占全部售电收入 0.56%,平均电价 0.4910 元/千瓦时(含税)
;
(5)月度双边协商:电量 41,837.92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11.91%,电费收入
,占全部售电收入 10.01%,平均电价 0.4218 元/千瓦时(含税);
(6)月底集中竞争:电量 1,100.90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0.31%,电费收入 501.72
万元(不含税)
,占全部售电收入 0.32%,平均电价 0.5150 元/千瓦时(含税)
;
(7)现货:电量 69,191.78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19.70%,电费收入 26,485.10 万元
(不含税)
,占全部售电收入 16.97%,平均电价 0.4325 元/千瓦时(含税);
(8)其他电费收入(分摊补偿、调频及两个细则等)
:2,793.05 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
电收入 1.79%;
(9)容量电费:9,071.19 万元(不含税)
,占全部售电收入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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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性风险
交易结果的通报》,2025 年度交易总成交电量 3,410.94 亿千瓦时,其中 2025 年度双边协商成交
电量 3,310.08 亿千瓦时,成交均价为 391.87 厘/千瓦时,同比下降 15.84%。全年平均电价还将
受到月度市场、现货市场等因素影响,具体受一次能源价格、西南地区降水情况、市场需求增长
情况以及发电侧装机容量上涨情况等因素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关注广东省电力市场电价波动风
险。
电力能够比较便利地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能量且适宜远距离传送,因而电能日益成为支撑社会
经济活动的主体能源,是现代工业和现代文明发展的基础。由于电力无法大规模储存,电力生产
和消费一般认为同时完成。电力行业是与国民经济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产业,也是社会公用事业
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力行业持续发展,电力装机容量、发电量呈
现良好的增长态势。根据 WIND 数据,截至 2024 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33.486 亿千瓦,同比
增长 14.59%,2024 年发电量 94,180.6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60%。同时,我国电力需求也相
应保持较高增长速度,2024 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 98,521.0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80%。
根据《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
方案(2024—2027 年)》等文件,目前我国电力行业正处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进程中。新
形势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是长远保障我
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应对好电力转型挑战的有效举措。
从中长期看,电力行业需求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我国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预计电
力需求持续稳健。从短期看,电力行业在年内各季度呈现一定季节性周期性变化特点;电力需求
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各季度需求由于产业情况、开停工情况、温度变化等发生季节性规律变
化,一般地,一四季度电力需求相对较低、二三季度电力需求相对较高。
目前,电力行业竞争格局呈现市场化发展趋势。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的指导意见》,到 2030 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
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具体本基金项下基础设施项
目,目前主要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广东电力市场是国内发展先行的电力市场,
“中长期+现
货”的电力交易体系成熟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中,持续推进新能源入市,参与南方区域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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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建设。
本报告期内,底层资产周边新增东部电厂(二期)项目投产运营。东部电厂(二期)项目为
原因为:本项目主要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竞争形势与广东省全部参与市场的发电主体有关,
单一新增竞争性项目影响有限;同时,东部电厂(二期)项目主要根据区域中长期用电需求配套
建设。
大影响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
则》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旨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实施主体、丰富电力市场监管对象、优化调整监管内容、细化电力市场规则管
理表述、新增监管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对电力市场成员行为的监管,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
电力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是结合实际对原《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进行的修订,调整有
关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市场交易类型相关表述,完善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等定义
和交易方式,细化风险防控相关要求。
以上两个政策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国
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系统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工作,
在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交通、城乡建设、全面节约战略、消费模式、科技创新、政策体
系、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安排。政策的发布,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促进高质量发展。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利于绿色低碳机组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无。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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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2024年 上年末(2023年12
序号 构成 12月31日)金额 月31日)金额 同比(%)
(元) (元)
主要资产科目
主要负债科目
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配套业务规则指引第 6 号—年度报
告(试行)
》规定,需披露项目公司占比超过 10%的主要资产和负债科目,其中长期应付款为招募
说明书中已说明的股东借款,属基金结构中的内部债务,在基金合并报表层面会抵消,对基金合
并报表无实质性影响。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同比减少 20,614.68 万元,同比下降 40.91%,主要原因为 2024 年基
础设施项目提高分红频率导致账面留存现金余额下降,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 年已实际分红至
踪基础设施项目货币资金余额情况,确保在满足底层资产运营的前提下持续保持较高且稳定的分
红频率。
(2)本报告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下降 15,418.34 万元,主要原因为机组设备折旧所致。
(3)本报告期长期应付款下降 20,350.00 万元,主要原因为为满足基金分红现金流需求,项
目公司偿还股东借款本金所致。
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序
构成 占该项 占该项 比变化
号
目总收 目总收 (%)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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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受广东电力市场供需宽松、能源成本下降、电力市场化竞争加剧以及政策方面刺
激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2024 年广东电力市场整体电价持续维持低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金额
月 31 日 31日
同比
序号 构成 占该项
占该项目 变化
目总成
金额 总成本比 金额 (%)
本比例
例(%)
(%)
注:其他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 16.44%,主要原因为运营管理机构浮动管理费较去年大幅下降;
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 22.4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其他成本费用同比上升
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
上年同期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公 2023年1月1日至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单位 日至 2024 年
式 2023年12月31日
指标数值 指标数值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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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率
注:1、本报告期毛利率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电价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基础设施项目现有 2 个银行账户,根据已签署的《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监管协议》
及《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基础设施项目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的监管。
其中,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运营收入账户(一般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业上城支行)主要用于收取基础设施项目电费收入并定期向项目公司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基本
账户划付电费收入。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运作账户(基本户/监管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主要接收运营收入账户划转的资金,用于各项运营成本支出、运营税费支出、
对外融资的本息还款支出及其他支出。
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均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分别由项目公司、基金管理人、监管银行对付款真
实性、准确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监管银行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划付资金。
本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为 1,737,819,060.15 元,总流出
与售电收入匹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为:其中收取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1
月的电费收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的 99.73%;现金支出主要为:支付燃气成本费用等运营管
理费用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92.13%;税费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上年同期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 2,243,160,693.75 元,流出 1,743,905,820.41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254,873.34 元,现金流情况良好。现金流主要提供方为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售电收入。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为收取 2022 年 12 月-2023 年 11 月的电费
收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的 99.58%;现金支出主要为支付购买天然气成本费用以及接受劳务
费用,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86.17%;税费支出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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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主要提供方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基础设施项目关联方,
实际电费支付方为各电力用户,来源合理分散。基础设施项目电价与广东电力市场供需关系密切
相关,电费收入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
的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
本报告期无对外借款。
无。
无。
注:无。
无。
无。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购买了电厂财产一切险、电厂财产一切险项下的营业中断险、电厂
机器损坏险、电厂机器损坏险项下的营业中断险、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全部由永诚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承保,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1 日零时起至
用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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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项目公司受到电力市场供需影响以及气量计划协调等多重挑战,全年实现售电收
入 15.60 亿元,完成预算 95.13%,营业成本 13.54 亿元,完成预算 94.98%;基金管理人与运营
管理机构密切沟通协作,通过优化市场策略、加强成本控制以及技术改造节能增效,剔除股东借
款利息支出影响后利润总额达 1.96 亿元,完成预算对应利润总额的 101.16%。
略
(1)生产经营与效益方面
①发电量与电价
本报告期全年上网电量 35.12 亿千瓦时,完成年初预计上网电量 97.55%;平均上网电价
次能源价格下降、市场供需偏宽松等因素影响所致。
②LNG 消耗量及成本
本报告期全年 LNG 消耗约 49.03 万吨,完成年初预计 LNG 消耗量 97.96%;全年 LNG 成本
降因素导致。
(2)安全生产方面
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措并举,安全管控有力有效,全年未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要求,各项环保指标达标,获评深圳市环保诚信企业,完
成年初预计目标。
本报告期项目公司售电收入 15.60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40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成本占生产成本 66.16%,折旧费占生产成本 13.07%,其他成本占生产成本的 20.77%;剔除股东
借款利息影响后,项目公司利润总额为 1.96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101.16%。
本项目未来经营方针核心目标为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统筹安全、环保、效益与创新,力争
“十四五”收官之年实现高质量运营,为投资者创造更高价值。
(1)经营效益力争向好
随着新能源持续增大入市规模,电网架构日趋完善,以往“昼起夜停”“夏峰冬谷”的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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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可能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一起,充分认识当前电力市场的变化形势,及时
调整运营策略和管理思维,统筹全年发电计划及气量协调,充分利用好容量电费补偿机制,优化
提升交易策略,规避电力现货市场风险,多发“盈利电”“效益电”,力争为投资人创造更高价
值。
(2)持续推进安全环保良性发展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及 NOSA 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
年行动,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加强风险隐患管控,坚决杜绝风险隐患演变为安全事故。全力
做好环保设施运维及排放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等管理,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
减排考核任务。
(3)精益求精保障设备可靠性
持续抓好发电设备运维管理,深化设备状态分析,优化检修策略,持续推进技术改造项目,
提升智能化运维能力,重点做好设备运行管理及状态分析、日常预防性维护及消缺、检修全过程
监督及质量管控,把握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总结三个重要环节,全面提升技能水平和事故
现场处置能力,提升设备可靠性。
(4)创新驱动管理提质增效
持续推进电厂数字化改造进程,加快 5G+工业场景应用,推动智能电厂项目建设及运行,全
力提升电厂精益化运行管理水平。
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
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广东电力市场持续参与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和新能源入市,2025 年
底前,广东电力市场实现全部 110kV 电压等级的集中式风电场站、光伏电站参与市场交易,2025
年南方区域市场中有望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同时,地缘政治冲突与大国竞争将可能增加天然气
市场和汇率等的不确定性。
新能源持续入市,将增加电力市场中边际成本较低的能源供给,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市场电
价水平。南方区域市场建设有利于电力资源在南方五省区范围的优化配置,本基金项下基础设施
项目可能参与更大市场的竞争,未来的市场机制和电价水平将影响项目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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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面临电力市场化发展和复杂国际形势,电价水平、天然气市场等因素短期不确定性可能增
多;同时市场化发展在中长期将促进市场成本变化较快疏导和盈利相对稳定性、电力商品价值定
价体系更加准确,促进电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期未发生生产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已经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5 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
序号 项目 金额 券之外的投资组合的比
例(%)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
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
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
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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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风控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
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
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
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6 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 135,917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扣除补流部分,实
际投向均符合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拟募集投向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余额 0.00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率 100.00%
无。
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现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严格违反回收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7 管理人报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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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4 年
合、8 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 20 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
累了丰富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置了独立的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以作为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部
门,负责基础设施基金的研究、投资及运营管理等。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具有 5 年以上基础设施
项目运营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不少于 3 名,其中具备 5 年以上基础设施
项目运营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不少于 2 名。
鹏华基金是国内较早开展 REITs 业务研究的基金公司,鹏华基金在知识和人才储备上做了长
期而充足的准备。2015 年,鹏华基金联手前海金控,积极借鉴国内外行业先进经验,探索金融
创新与前海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径,申请以深圳市前海片区前海企业公馆项目为基础资产,进
行 REITs 业务的尝试。2015 年 6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准予“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
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前海万科 REITs”)注册。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基金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募集成立,并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鹏华
前海万科 REITs 自成立以来运营良好,为投资者创造了长期、稳健的收益回报。
任职期限 基础设施项目运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
姓名 职务 营或投资管理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或投资管理经验
限
曾任普华永道中天 王弈哲先生,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 国籍中国,金
分所审计员,南方 融及会计双学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位硕士,11
产品开发部总监助 年证券从业经
理,南方基金管理 验。曾任普华
股份有限公司基础 永道中天会计
设施基金投资管理 师事务所深圳
王弈哲 基金经理 - 5 年以上
管理有限公司,现 有限公司产品
担任基础设施基金 开发部总监助
投资部总经理/基金 理,南方基金
经理,王弈哲具备 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从业资格,满 公司基础设施
足 5 年以上基础设 基金投资管理
施投资/运营管理经 部总经理。
验要求。 202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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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现担任基
础设施基金投
资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至今担任鹏华
深圳能源清洁
能源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王弈哲具
备基金从业资
格。
臧钊先生,国
籍中国,会计
硕士,4 年证
券从业经验。
曾担任中国广
核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核
曾担任中国广核电
算主管,中国
力股份有限公司会
广核能源国际
计核算主管,中国
控股责任有限
广核能源国际控股
公司马来西亚
责任有限公司马来
区域埃德拉公
西亚区域埃德拉公
司管理会计部
司管理会计部资金
资金主管。
臧钊 基金经理 - 5 年以上 2021 年 10 月
加盟鹏华基金
理有限公司,现担
管理有限公
任基础设施基金投
司,现担任基
资部基金经理,臧
础设施基金投
钊具备基金从业资
资部基金经
格,满足 5 年以上
理。2022 年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管理经验要求。
任鹏华深圳能
源清洁能源封
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臧
钊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刘一璠 基金经理 2022-07- - 5 年以上 曾任职于广东电网 刘一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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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从事电力、信息等 济学硕士,4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年证券从业经
工作。2021 年 9 月 验。曾任职于
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广东电网公司
有限公司,现担任 江门供电局,
基础设施基金投资 从事电力、信
部基金经理。刘一 息等基础设施
璠具备基金从业资 维护管理工
格,满足 5 年以上 作。2021 年 9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月加盟鹏华基
管理经验要求。 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担任基
础设施基金投
资部基金经
理。2022 年
任鹏华深圳能
源清洁能源封
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刘
一璠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
注:无。
注:无。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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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
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
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
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
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易
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本基金全部募集资金在扣除“基础设施基金需预留的全部资金和费用”后,剩余基金资产全
部用于购买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报告期间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
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取得基础设施
项目完全所有权。基金管理人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
的收益。
本基金报告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本基金的其他
基金资产按照指引要求进行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已开展了协定存款、货币基金投资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闲置资金进
行有效投资,增厚基金收益。
(1)基金运营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运营正常,管理人秉承投资者优先的原则审慎开展业
务管理,未发生有损投资人利益的风险事件。
(2)项目公司运营情况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正常。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密
切合作,统筹抓好生产运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本报告期共实施三次收益分配。
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发布,分配 2023 年剩余可供分配,分配金额为
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发布,分配 2024 年上半年可供分配,分配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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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发布,分配 2024 年三季度可供分配,分配金额为
金额以届时收益分配公告为准。
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进行了界定,明确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与决策机制;建立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防范利益冲突
管理办法》,明确利益冲突防范原则、措施及处理的相关机制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执行
以上规定,有效管控关联交易及防范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等情形。
针对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审批和检查机制,并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对于确有必要开展的、存在潜在利益冲
突的关联交易,公司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方式开展,并按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披露。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
作: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
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
度,并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
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
公司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
内部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的执行效率,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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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本报告期,底层资产面临西电东送电量增加、一次能源价格下降、下游售电公司竞争激烈等
多重复杂因素影响,市场电价持续低迷,基金管理人协同运营管理机构采取了多项主动措施以优
化资产收益、控制风险并提升投资者回报。
(1)动态调整交易策略
面对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低位震荡,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优化调整交易策略,坚持“一
日一策”,精准化市场交易,积极开展年度小长协、月度双边签约等方式,提高结算电价。同时
平衡最小技术出力报价和电能量报价,尽可能多获取系统运行补偿费用,全力争取最佳效益。
(2)强化分析与预测
结合一次能源价格、降雨量以及电力供需变化,动态调整发电计划,优化气电协调策略,例
如当一次能源价格下降及降雨量偏多时,提前调整现货市场参与比例等以应对电价波动风险。
对于检修等运营管理支出进行严格预算控制,项目公司合同由运营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共
同审批,通过优化 OA 系统提高审批效率,并通过技改等手段降低维护成本。
为提升二级市场投资人获得感,本基金积极探索提高分红频率,结合电厂实际运营情况及现
金流季节性特征,将分红频率提升至每年三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 4.77 亿元,按照本报告期
末收盘价计算现金流分派率达 12.53%。
基金管理人通过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基金,增厚投资人收益,本报告期闲置资金合计 5,011 万
元投资货币基金获得约 99.52 万元投资收益,年化收益率约为 2%,较当前协定存款利率高出约
(1)拓宽沟通渠道建设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推出“鹏华 REITs”公众号,分享行业动态以及底层资产运营逻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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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对投资者关注市场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有利于投资人更好地理解底层资产所在行业以及资产
本身的运营逻辑和市场变化动态。
(2)积极开展业绩说明会及现场调研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召开 1 次业绩说明会及 2 次投资者现场调研活动,向
投资人说明资产运营状况,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走访,使得投资人对天然气发电厂有更直观的理解
和认识。
本报告期,鹏华基金 REITs 投委会审议通过本基金项目公司 2024 年年度预算,未发生其他
需决策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四十一条,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对运
营管理机构关于商务合同、会计处理、现金流管理、库存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
无。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协调信息披露相关
事务,组织开展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工作,以确保本基金遵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完成定期报告及临
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协调开展本基金相关的各类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多元化渠道及时响应
投资者关切问题。
无。
本报告期本基金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相关事项均符合和履行公司制度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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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8 运营管理机构报告
本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严格按照运营管理协议约定内容对底层资产进行运营和管理,积
极主动研判电力市场交易策略,在成本控制上降本增效,力争为投资人创造最大效益,在配合基
金管理人信息披露以及生产运营情况同步机制上逐渐成熟,本报告期未发生违反运营管理协议相
关条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南方电网、电力交易中心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底层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利益。本报告期内,底层资产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运营管理协议和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本报告期广东电力市场价格持续低迷,代购电量缩减、气电协调难度增加等挑战较大,
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密切合作,通过优化调整交易策略,坚持“一日一策”,精准市场化
交易,积极开展年度小长协、月度双边签约等方式提高结算电价。同时,平衡最小技术出力报价
和电能量报价,尽可能多获得系统运行补偿费用,全力为投资人争取最佳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
报告(试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信息披露配合制度》以及基金管理人的
相关信息披露安排,运营管理机构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开展业绩说明会,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亲自出席,配合基金管理人完成定期报告及多次临时信息披露的同步及审核工作,完成投资者现
场调研配合工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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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运营管理机构严格按照信息披露配合制度配合基金管理人完成信息披露相关工
作,并按相关制度对内幕信息进行管理。
运营管理机构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开展业绩说明会,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亲自出席,配合
基金管理人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信息披露的同步及审核工作,完成投资者现场调研配合工作。
§9 其他业务参与人履职报告
基金份额情况
本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未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础设施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末,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为 306,000,000.00 份,占
基金总份额 51%,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增持计划。
本报告期内无需原始权益人信息披露配合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变化。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
险控制制度,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尽职
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的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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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对本基金资金账
户、资产项目运营收支账户等重要资金账户及资金流向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对基础设施基金
的投资运作、收益分配进行了监督和复核;对基金管理人为基础设施项目购买足额保险、借入款
项安排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在管理人提供的各项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的前提下,在托管人能够知
悉和掌握的情况范围内,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信息披露
条款,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及管理人资产确认计量
过程等内容进行了复核,认为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资产项目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情况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资产项目公司债权人的权利情况未发生变化,项目
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据还本付息通知书按时还本付息。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息披露事项根据计划说明书的要求完成披露。
行情况
管理人在报告期专项计划资产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规定和计划说明书、相关协
议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专项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和义务,积极督促原始权益人、托管人等资产证
券化业务参与机构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无损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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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提供服务或者出具报告情况
本报告期,由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4 年
年度审计报告,由新聘任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2024 年年度评估报告。
其他规定或者约定的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约定
职责,未发现违反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0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263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审计报告收件人
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鹏华深圳能源 REIT”) 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个别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个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审计意见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
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
金流量及合并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
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鹏华深圳能源 REIT,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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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鹏华深圳能
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深圳能
任
源 REIT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鹏华深圳能源 REIT 预计
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深圳能源 REIT 的财务报告
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任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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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华深圳能
源 REIT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深圳能源 REIT
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鹏华深圳能源 REIT 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
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
责任。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叶凯韵 叶云晖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03 月 25 日
在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的规定,执行了以下相
关审计程序,以评价基金管理人和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对鹏华深圳能
源 REIT 持有的发电机组资产组的计量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
划,对本年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对账单等原始单据进行了检查,以判断本年成本费用、售电
量、售电单价及收入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行独立预期分析,评价基金管理人和评估机构在预计资产组折现的现金流量测算中所使用的的折
现率的合理性;
对其他关键假设的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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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度财务报告
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11.5.7.1 299,036,267.04 504,763,938.2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7.2 51,107,625.40 50,112,376.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11.5.7.3 143,496,859.53 113,310,714.19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存货 11.5.7.4 125,669,729.30 126,128,296.32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11.5.7.5 2,726,322,484.36 2,880,505,923.84
在建工程 11.5.7.6 19,830,212.24 13,322,672.84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11.5.7.7 17,207,592.14 18,641,558.18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11.5.7.8 23,575,990.44 21,216,698.41
资产总计 3,406,246,760.45 3,728,002,178.91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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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负 债:
短期借款 - -
衍生金融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11.5.7.9 122,779,991.97 166,054,044.93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207,979.61 8,876,288.35
应付托管费 354,558.84 388,805.3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1.5.7.10 58,510,412.85 6,537,206.22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长期借款 - -
预计负债 - -
租赁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5.7.11 6,215,326.60 539,999.00
负债合计 196,068,269.87 182,396,343.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5.7.12 3,537,600,000.00 3,537,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
其他综合收益 11.5.7.13 - -
专项储备 12,773,730.29 5,778,721.20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11.5.7.14 -340,195,239.71 2,227,113.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10,178,490.58 3,545,605,835.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06,246,760.45 3,728,002,178.91
注: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5.3503 元,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
份。
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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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11.5.18.1 1,113,682.55 704,903.13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11.5.18.2 3,536,500,000.00 3,536,500,000.00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537,613,682.55 3,537,204,903.13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衍生金融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942,156.08 8,709,261.35
应付托管费 354,558.84 388,805.3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其他负债 620,000.00 490,000.00
负债合计 8,916,714.92 9,588,066.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37,600,000.00 3,537,600,000.00
资本公积 - -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8,903,032.37 -9,983,163.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8,696,967.63 3,527,616,836.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37,613,682.55 3,537,204,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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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一、营业总收入 1,561,528,964.81
列)
- -
“-”号填列)
- -
列)
- -
号填列)
二、营业总成本 1,386,663,4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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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三、营业利润(营业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1.5.7.21 - 338,579.61
减:营业外支出 11.5.7.22 403,797.42 1,212,283.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5.7.23 39,884,070.05 79,460,196.5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号填列)
- -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4,577,631.40 291,963,963.93
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至 2023 年 12 月
一、收入 486,997,959.79
.46
填列) .85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
“-”号填列)
- -
列)
二、费用 8,917,8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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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25,994,795
号填列) .5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78,080,116.17 625,994,795.55
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至 2023 年 12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7,883,491.52
- -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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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3,280,17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4,603,318.75 478,886,601.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 -
到的现金净额
-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03.54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付的现金净额
- 54,000,001.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40,253.32 56,990,164.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31,049.78 -56,990,164.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6,999,985.02 640,199,907.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999,985.02 -640,199,90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5,727,716.05 -218,303,470.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4,763,843.83 723,067,314.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9,036,127.78 504,763,843.83
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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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至 2023 年 12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6,997,916.01 635,744,200.7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89,195.35 4,476,600.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408,720.66 631,267,600.10
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6,999,985.02 640,199,907.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999,985.02 -640,199,907.00
三、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的影响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8,735.64 -8,932,306.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4,827.78 9,637,134.68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3,563.42 704,8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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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其 其
他 资 他 盈
项目
权 本 综 余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基金 专项储备 未分配利润
益 公 合 公 计
工 积 收 积
具 益
一、上期 3,537,600,000 5,778,721.2 2,227,113.9 3,545,605,835
- - - -
期末余额 .00 0 1 .11
加:会计
- - - - - - - -
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
- - - - - - - -
更正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 - - - - - - - -
并
其他 - - - - - - - -
二
、本期期 - - - -
.00 0 1 .11
初余额
三、本期
增减变动 - -
额(减少 - - - - - 342,422,353 335,427,344.5
以“-”号 .62 3
填列)
(一)综
合收益总 - - - - - -
.40 0
额
(二)产
品持有人
- - - - - - - -
申购和赎
回
其中:产
- - - - - - - -
品申购
产品赎回 - - - - - - - -
(三)利 - -
- - - - - -
润分配 476,999,985 476,999,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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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02 2
(四)其
他综合收
- - - - - - - -
益结转留
存收益
(五)专 6,995,009.0
- - - - - - 6,995,009.09
项储备 9
其中:本 17,853,299.
- - - - - - 17,853,299.40
期提取 40
本期使用 - - - - 10,858,290. - -
(六)其
- - - - - - - -
他
四、本期 3,537,600,000 12,773,730. 3,210,178,490
- - - - 340,195,239
期末余额 .00 29 .58
.71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其 其
他 资 他 盈
项目
权 本 综 余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基金 专项储备 未分配利润
益 公 合 公 计
工 积 收 积
具 益
一、上期 3,537,600,000 350,463,056 3,888,063,056
- - - - -
期末余额 .00 .98 .98
加:会计
- - - - - - - -
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
- - - - - - - -
更正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 - - - - - - - -
并
其他 - - - - - - - -
二
、本期期 - - - - -
.00 .98 .98
初余额
三、本期
增减变动 - -
额(减少 - - - - - 348,235,943 342,457,221.8
以“-”号 .07 7
填列)
(一)综 - - - - - - 291,963,963 291,963,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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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收益总 .93 3
额
(二)产
品持有人
- - - - - - - -
申购和赎
回
其中:产
- - - - - - - -
品申购
产品赎回 - - - - - - - -
- -
(三)利
- - - - - - 640,199,907 640,199,907.0
润分配
.00 0
(四)其
他综合收
- - - - - - - -
益结转留
存收益
(五)专 5,778,721.2
- - - - - - 5,778,721.20
项储备 0
其中:本 17,372,008.
- - - - - - 17,372,008.53
期提取 53
本期使用 - - - - 11,593,287. - -
(六)其
- - - - - - - -
他
四、本期 3,537,600,000 5,778,721.2 2,227,113.9 3,545,605,835
- - - -
期末余额 .00 0 1 .11
会计主体: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资本公积
收益 润 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 - 9,983,163
.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其他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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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 - -
.15 15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478,080,1 478,080,11
- - -
额 16.17 6.17
(二)产品持有人
- - - - -
申购和赎回
其中:产品申购 - - - - -
产品赎回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476,999,9 476,999,98
(四)其他综合收
- - - - -
益结转留存收益
(五)其他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8,903,032
.37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资本公积
收益 润 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其他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额(减少以“-”号 - - - 14,205,11 14,205,111
填列) 1.45 .45
(一)综合收益总 625,994,7 625,994,79
- - -
额 95.55 5.55
(二)产品持有人
- - - - -
申购和赎回
其中:产品申购 - - - - -
产品赎回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640,199,9 640,199,90
(四)其他综合收
- - - - -
益结转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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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9,983,163
.5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聂连杰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22 1305 号文准予注册,由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为 34 年。首次设立
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5.376 亿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
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 6 亿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同意,本基金 6 亿份基金份额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其中本次上市交易无限售安排的份额为 177,775,596.00 份。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以契约型封闭式的方式运作,在封闭运作期间,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上市后,除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限售的基金份额外,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
金份额通过基金通平台转让基金份额或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和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存续期内以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
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份额。本基金的其
他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 (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 、AAA 级信
用债 (包括符合要求的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
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或货币市场工具 (同业存单、
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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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所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如下: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通过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
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
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值为主要目的。
项目公司是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能集团”) 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证市大鹏新区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原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项目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原始权益人。
本基金购买基础设施项目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国信证券深
圳能源清洁能源第一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基
金出资人民币 35.365 亿元认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份额,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为国
信证券。
根据《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能源向 SPV 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专项计
划实际募集规模 (不含专项计划层面不可预见费预留) ,SPV 支付项目公司股权对价于发行后
确定,同时将项目公司过户至 SPV 名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条件达成后,深圳能源对 SPV
享有价款为专项计划实际募集规模 (不含专项计划层面不可预见费预留) 的债权。
根据《SPV 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
,专项计划设立后,专项计划将以公
募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金额扣除必要费用后用于 (a) 向原始权益人购买 SPV 目标股
权;(b) 专项计划实际募集规模 (不含专项计划层面不可预见费预留) 扣减购买 SPV 目标股权
款的剩余款项,用于向 SPV 增资及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其对于 SPV 的目标债权,SPV 收到增资款项
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对原始权益人的债务。SPV 形成 1:2 股债结构。
专项计划管理人依据《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相关约定于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向原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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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支付 SPV 目标债权的转让对价;专项计划管理人依据《SPV 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于专项计
划设立之日起,办理 SPV 股权转让手续,并于约定条件满足后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
增资价款,并于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前完成市监局的股权变更登记。
在上述收购完成后,SPV 和项目公司依据《吸收合并协议》
,项目公司将吸收合并 SPV。吸收
合并完成后 SPV 注销,专项计划管理人成为项目公司 100%股东。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 SPV,且 SPV 完成注销。
本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子公司 (以下合称“本集团”) 主要通过主动运营管理基础
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值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操
作指引(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11.5.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4 年 12 月
量及合并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集团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及子公司选定记
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
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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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
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
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
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
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
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基金为进行企业合并发
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
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
期。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基金及本基金的子公司。控制,是
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
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
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基金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基金的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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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
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基金最终
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基金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
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
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基金
合并范围。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基金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实收基金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
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 11.5.4.18 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
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
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
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
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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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
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
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
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
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
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
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
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
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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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
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
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
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
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
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
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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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
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
金融负债) 。
(6)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
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
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
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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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
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
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
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
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
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
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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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
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
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燃料、备品备件、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其他材料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
其他支出。其他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2)发出计价方法
除其他材料外的存货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其他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
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
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
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
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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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基金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基金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基金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基金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基金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
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
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 11.5.4.10 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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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
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燃气发电机组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产量法计
提折旧。
其他固定资产按其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
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折旧率分别为:
(a)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 20 年,预计净残值率 5%,年折旧率 4.75%;
(b)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寿命 10 - 30 年,预计净残值率 5%,年折旧率 3.17% - 9.50%;
(c)运输设备预计使用寿命 5 年,预计净残值率 5%,年折旧率 19.00%;
(d)电子设备及其他预计使用寿命 5 年,预计净残值率 5%,年折旧率 19.00%。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 11.5.4.13。
(4)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
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附
注 11.5.4.11) 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列于在建工程时,不计提折旧。
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根据工程概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暂估入账,待完成工程竣
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 11.5.4.13)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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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
价的摊销):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
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
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
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
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
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
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为:
(1)土地使用权,使用寿命 30 年,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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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软件及其他,使用寿命 5 - 10 年,直线法摊销。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于每年年度终
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
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
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
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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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
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
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
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
值进行调整。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
外,本基金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
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
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
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
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
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
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
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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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
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
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
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转回的金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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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电力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电力输送至售电合同规定的电网,即客户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
现。
(2)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 (包括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 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
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基金的费用,于实际支付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在基金中列支。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
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
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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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
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自 2038 年起至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基础设施项目仍产生运营收入等现金流,由此产生的
基金收益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
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
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
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
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基金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
告分部。
本集团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本集团涉及的会计估计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 11.5.4.9 、
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相关计算调整项目至少包括基
础设施项目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折旧与摊销,同时应当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偿债
能力和经营现金流等因素。
基金管理人计算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
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涉及的相关计算调整项一经确认,不可随意变更,相关计算调整
项及变更程序应当在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进行明确。将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BITDA) 需加回以下调整项:
-折旧和摊销;
-利息支出;
-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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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调整为可供分配金额可能涉及的调整项包括:
-当期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支出;
-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包括处置当年转回以前年度累计调整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
-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
-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 (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
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
-其他可能的调整项,如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处置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取得的现
金、金融资产相关调整、期初现金余额等。
本集团于 2024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中“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本基金适用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
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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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财税 2008 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6 36 号文《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
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
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
(d)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
(e)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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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a)增值税,电力销售、商品销售收入按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b)城巿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c)教育费附加,按实缴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d)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缴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e)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299,036,267.04 504,763,938.21
其他货币资金 - -
小计 299,036,267.04 504,763,938.21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299,036,267.04 504,763,938.2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299,036,127.78 504,763,843.8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
- -
月
其他存款 - -
应计利息 139.26 94.38
小计 299,036,267.04 504,763,938.21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299,036,267.04 504,763,938.21
单位:人民币元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小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第 73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变动 变动
债券 - - - -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货币基金投资 - ,376.9 -
其他 - - - - - -
小计 - ,376.9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小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变动 变动
债券 - - - -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货币基金投资 - - - - - -
其他 - - - - - -
小计 - - - - - -
合计 - ,376.9 -
注:股票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均包含中国存托凭证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
值变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账龄
小计 143,496,859.53 113,310,714.19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43,496,859.53 113,310,714.1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74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额的比例(%)
深圳市供电局 143,496,859.53 100.00 - 143,496,859.53
合计 143,496,859.53 100.00 - 143,496,859.5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存货 存货
跌价 跌价
项 准备/ 准备/
目 合同 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 履约
成本 成本
减值 减值
准备 准备
原
材 - - - - - -
料
在
产 - - - - - -
品
库
存
- - - - - -
商
品
周
转
- - - - - -
材
料
合
同
履
- - - - - -
约
成
本
备
品
备
件
材
料
合
计
第 75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固定资产 2,726,322,484.36 2,880,505,923.84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2,726,322,484.36 2,880,505,923.84
单位:人民币元
房屋及建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筑物
一、账面原
值
- -
额 99.98 ,401.82 0.63 ,052.43
- - - -
加金额 0.52 0.52
购置 - - - - - -
在建工 23,242,04 23,242,04
- - - -
程转入 0.52 0.52
其他原
- - - - - -
因增加
- - - 60,455.64
少金额 .81 .45
处置或 8,199,563 8,260,019
- - - 60,455.64
报废 .81 .45
其他原
- - - - - -
因减少
- -
额 99.98 ,878.53 4.99 ,073.50
二、累计折
旧
- -
额 45.01 ,967.27 .31 ,128.59
- -
加金额 .84 49.48 2 79.04
本期计 8,894,724 167,844,2 273,504.7 177,012,4
- -
提 .84 49.48 2 79.04
其他原
- - - - - -
因增加
- - - 57,432.87
少金额 .62 .49
处置或 7,789,585 7,847,018
- - - 57,432.87
报废 .62 .49
其他原 - - - - - -
第 76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因减少
- -
额 69.85 ,631.13 .16 ,589.14
三、减值准
备
- - - - - -
额
- - - - - -
加金额
本期计
- - - - - -
提
其他原
- - - - - -
因增加
- - - - - -
少金额
处置或
- - - - - -
报废
其他原
- - - - - -
因减少
- - - - - -
额
四、账面价
值
- -
面价值 0.13 ,247.40 3 ,484.36
- -
面价值 4.97 ,434.55 2 ,923.8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账龄
在建工程 19,830,212.24 13,322,672.84
工程物资 - -
小计 19,830,212.24 13,322,672.84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9,830,212.24 13,322,672.8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组技术改 19,830,21 19,830,21 13,322,67 13,322,67
- -
造项目 2.24 2.24 2.84 2.84
合计 - -
第 77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减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机组技术
改造项目
合计 13,322,672.84 29,749,579.92 23,242,040.52 - 19,830,212.24
单位:人民币元
特许经营 土地使用 非专有技 软件使用
项目 专利权 其他 合计
权 权 术 权
一、账面
原值
- - -
余额 50.17 2.19 8.84 71.20
- - - - - - -
增加金额
购置 - - - - - - -
内 部
- - - - - - -
研发
其 他
- - - - - - -
原因增加
- - - - - - -
减少金额
处置 - - - - - - -
其 他
- - - - - - -
原因减少
- - -
余额 50.17 2.19 8.84 71.20
二、累计
摊销
- - -
余额 91.99 2.19 8.84 13.02
- - - - -
增加金额 6.04 6.04
本 期 1,433,96 1,433,96
- - - - -
计提 6.04 6.04
其 他
- - - - - - -
原因增加
- - - - - - -
减少金额
处置 - - - - - - -
其 他
- - - - - - -
原因减少
第 78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余额 58.03 2.19 8.84 79.06
三、减值
准备
- - - - - - -
余额
- - - - - - -
增加金额
本 期
- - - - - - -
计提
其 他
- - - - - - -
原因增加
- - - - - - -
减少金额
处置 - - - - - - -
其 他
- - - - - - -
原因减少
- - - - - - -
余额
四、账面
价值
- - - - -
账面价值 92.14 92.14
- - - - -
账面价值 58.18 58.1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待抵扣税额 19,415,209.70 14,217,118.92
预付工程款及设 备
- 844,000.00
款
预付账款 4,160,780.74 6,155,579.49
合计 23,575,990.44 21,216,698.4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账龄
合计 4,160,780.74 6,155,579.4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79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占预付账款总额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的比例(%)
深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4,160,780.74 100.00 - -
东部电厂
合计 4,160,780.74 100.00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财产保险费 3,524,599.76 3,592,918.17
应付服务类采购款 21,285,749.66 8,992,691.80
应付天然气采购款 25,397,805.91 29,458,804.89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10,111,715.90 24,823,227.03
应付运行维护费 52,177,630.53 24,466,543.01
应付运营管理费 10,282,490.21 74,719,860.03
合计 122,779,991.97 166,054,044.93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深圳市欧欣泰科技有限公司 389.79 未达到付款条件
深圳马斯特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93.27 未达到付款条件
德阳泰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1,62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杭州大通汽轮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1,972.2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047.17 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660.38 未达到付款条件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75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广州海恒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1,949.9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深圳宝力华科技有限公司 25,088.5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深圳市杰鸿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8,018.87 未达到付款条件
四川东钧域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29,44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成蜀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4,10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 62,893.08 未达到付款条件
安徽星昊诚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79,05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深圳国能华创科技有限公司 141,40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深圳市建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209,723.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合计 964,096.16
单位:人民币元
税费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第 80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增值税 16,524,981.38 2,651,419.34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39,884,070.05 3,392,798.82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56,748.70 185,599.35
教育费附加 495,749.45 79,542.58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土地增值税 - -
地方教育附加税 330,499.63 60,251.75
环境保护税 49,422.15 100,000.00
印花税 68,941.49 67,594.38
其他 - -
合计 58,510,412.85 6,537,206.2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其他应付款 6,215,326.60 49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预提费用 - 49,999.00
合计 6,215,326.60 539,999.0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款项性质
往来款 - -
预提中介费用 650,000.00 490,000.00
工程设备款 5,565,326.60 -
其他 - -
合计 6,215,326.60 490,0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00,000,000.00 3,537,600,000.00
本期认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00,000,000.00 3,537,600,000.0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第 81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合计
上年度末 2,227,113.91 - 2,227,113.91
本期利润 134,577,631.40 - 134,577,631.4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 - -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认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476,999,985.02 - -476,999,985.02
本期末 -340,195,239.71 - -340,195,239.71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日 日
东部电厂(一期) 东部电厂(一期)
合计 合计
项目 项目
营业收入 - - - -
售电收入
材料收入 - - 5,309.73 5,309.73
合计
营业成本 - - - -
售电成本
材料销售成本 - - 5,309.73 5,309.73
合计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货币基金分红收益 995,248.48 112,376.92
合计 995,248.48 112,376.9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第 82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 -
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 -
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9,215,998.97 9,341,832.82
其他 - -
合计 9,215,998.97 9,341,832.82
注:利息支出为股东借款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7,300,089.47 9,009,463.18
教育费附加 3,128,609.77 3,861,198.52
房产税 1,453,105.20 1,467,535.60
土地使用税 79,100.72 118,651.08
土地增值税 - -
地方教育附加 2,085,739.85 2,581,355.70
环境保护税 199,396.73 336,561.39
印花税 823,340.02 1,773,658.95
其他 - -
合计 15,069,381.76 19,148,424.4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评估费 100,000.00 100,000.00
审计费 918,679.24 1,253,584.88
差旅费 - 2,366.04
咨询费 366,315.10 270,794.34
业务招待费 11,368.00 14,814.00
办公费 5,197.00 2,699.11
保险费 86,792.45 -
合计 1,488,351.79 1,644,258.37
单位:人民币元
第 83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手续费 254,795.18 217,654.89
减:利息收入 -4,673,719.63 -8,182,094.94
其他 - -
合计 -4,418,924.45 -7,964,440.0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
无形资产报废利得 - -
政府补助 - -
碳排放权资产处置收益 - 338,579.61
其他 - -
合计 - 338,579.6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403,797.42 1,212,283.00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403,797.42 1,212,283.00
无形资产报废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
合计 403,797.42 1,212,283.0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所得税费用 39,884,070.05 79,460,196.58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39,884,070.05 79,460,196.58
第 84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利润总额 174,461,701.4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9,884,070.0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合计 39,884,070.0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危险废物处理 - -
财产保险款 12,526,005.81 12,799,190.10
其他 1,738,648.64 10,376,884.08
合计 14,264,654.45 23,176,074.1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134,577,631.40 291,963,963.93
加:信用减值损失 - -
资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 177,012,479.04 187,906,569.56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1,433,966.04 1,433,966.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第 85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 -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95,248.48 -112,376.9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 -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58,567.02 -1,738,959.0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33,389,437.37 80,036,979.41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4,603,318.75 478,886,601.63
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99,036,127.78 504,763,843.8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04,763,843.83 723,067,314.0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5,727,716.05 -218,303,470.2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一、现金 299,036,127.78 504,763,843.83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99,036,127.78 504,763,843.8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3 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9,036,127.78 504,763,843.83
其中:基金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 -
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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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国信证券深
圳能源清洁
能源第一期 广东省深圳 广东省 资产支持
基础设施资 市 深圳市 证券
产支持专项
计划
深圳市东部
广东省深圳 广东省 天然气发
电力有限公 - 100.00 现金购买
市 深圳市 电经营
司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始权益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同一控制下非合并范围企业
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非合并范围企业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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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运营管理费 22,496,466.27 90,882,632.18
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运行维护费 133,247,984.25 137,905,033.03
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购买在建工程 1,269,938.06 1,852,929.44
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深能智慧能源科技 东部电力智能电厂系统
有限公司 开发部署技术服务
合计 - 166,113,235.63 230,640,594.65
注:运行维护费是项目公司 2024 年日常实际发生的与东部电厂进行结算的运行维护费,包含人员
工资、日常检修费用和折旧等费用
运营管理费包含 2024 年度每季度计提的固定运营管理费和四季度计提的浮动运营管理费。
根据《运营管理协议》约定运营管理费收取包含营运支出、雇员成本、折旧费、固定运营管
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其中:
①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净收入 1*固定管理费率
净收入 1=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不考虑运营管理服务费、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
上述净收入 1 应根据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计算。
其中:
营业收入为考核期间内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支出为考核期间内项
目公司直接支付的营业支出、外部管理机构运营支出及雇员成本,不考虑运营管理服务费、折旧
摊销、财务费用及税金及附加。
固定管理费率=3.5%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日期及方式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②浮动管理费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对项目公司的净收入指标进行考核,根据项目公司年度
EBITDA 完成率确定外部管理机构浮动管理费。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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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净收入 2=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不考虑运营管理服务费、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
-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上述净收入 2 应根据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计算。
基金管理人根据考核结果对外部管理机构的浮动管理费进行调整,其中:
A.2023 年~2024 年的考核指标如下:
项目公司年度 EBITDA 完成率(年度 EBITDA 完成率=根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计算
的净收入 2/基金初始发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及审核报告》
(简称”基金初始发行现金流预测报告及其附表”)计算的
当期净收入 2)
。
净收入 2-基金初始发行现金流预测报告及其附表计算的当期净收入 2)*20%。
净收入 2-基金初始发行现金流预测报告及其附表计算的当期净收入 2)*10%。
B.2024 年至 2037 年的的考核指标如下:
项目公司年度 EBITDA 完成率(年度 EBITDA 完成率=据当期项目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计算的
净收入 2/基金初始发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涉及的深圳市
(大正评报字(2023)第 160A
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部电厂基础设施资产组组合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号)(以下简称”基金初始发行资产评估报告及其附表”)计算的当期净收入 2)
。
净收入 2-基金初始发行资产评估报告及其附表预测计算的当期净收入 2)*20%。
净收入 2-基金初始发行资产评估报告及其附表预测计算的当期净收入 2)*10%。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浮动管理费无误后,以协商确定的日期及方式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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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一般决议通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材料销售收入 - 5,309.73
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合计 - - 5,309.73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927,695.10 10,886,577.60
其中:固定管理费 9,927,695.10 10,886,577.60
浮动管理费 - -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224%,逐日计提,按年支
付。日管理费=上年度经审计合并基金资产净值×0.224%÷当年天数;支付国信证券的管理人报酬
年费率为 0.056%,逐日计提,收益分配时划付。日管理费=上年度经审计合并基金资产净值×0.056%
÷当年天数。
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
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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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54,558.84 388,805.3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上年度经审计合并基金资产净值 0.01%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年年末,按年支付。日托管费=上年度经审计合并基金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注:无。
注:无。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期间申购/
期初持有 减:期间赎 期末持有
关联方 买入 期间因拆分
回/卖出份
名称 比例 变动份额 比例
份额 份额 额 份额
(%) (%)
深圳能
源集团 306,000,
股份有 000.00
限公司
国信证
券股份 11,921,8 24,282,115 16,384,235
有限公 51.00 .00 .00
司
关联方 494,545. 26,326
自然人 00 .00
合计 53.07 - 6,057. 54.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期初持有 减:期间赎 期末持有
关联方 期间申购/ 期间因拆分
比例 回/卖出份 比例
名称 份额 买入份额 变动份额 份额
(%) 额 (%)
深圳能 306,000, 51.00 - - - 306,00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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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源集团 000.00 0,000.
股份有 00
限公司
国信证
券股份 12,025,3
有限公 59.00
司
关联方 191,409. 494,54
自然人 00 5.00
合计 53.03 - 6,396. 53.07
注: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
标准相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299,035,127.78 4,162,591.76 369,796,229.36 7,573,083.91
合计 299,035,127.78 4,162,591.76 369,796,229.36 7,573,083.91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应付运行维护费 52,177,630.53 24,466,543.01
公司东部电厂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应付运营管理费 10,282,490.21 74,719,860.03
公司东部电厂
应付管理人报酬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42,156.08 8,709,261.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5,823.53 167,027.00
应付托管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4,558.84 388,805.30
合计 - 71,022,659.19 108,451,4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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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无。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收益
分配占可
权益 每 10 份基金 本期收益分配合
序号 除息日 供分配金 备注
登记日 份额分红数 计
额比例
(%)
年报可
供分配
金额计
算可供
分配金
额比
例;
月 25 日 25 日
内除息
日为场
外除息
日,场
内除息
日为
日。
月 30 日 30 日
供分配
金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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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算可供
分配金
额比
例;
内除息
日为场
外除息
日,场
内除息
日为
日。
三季度
报可供
分配金
额计算
可供分
配金额
月 13 日
日 内除息
日为场
外除息
日,场
内除息
日为
日。
合计 476,999,985.02 - -
参见 3.3.2.1。
信用风险是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
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或者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交
易对手方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义务等,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对信用风险按组
第 94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基于项目公司运营的现金流量预测,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
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本基金持有充足的使用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以满足日常营运以及偿付
有关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化或波动所引起的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
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受到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同时,本基金在二级市场交易的过程中,交易价格受到基础设施经营情况、所在行业情况、市场
情绪、供求关系等多因素作用,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现象,因此
具有市场风险。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1,113,682.55 704,903.13
其他货币资金 - -
小计 1,113,682.55 704,903.13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113,682.55 704,903.1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1,113,563.42 704,827.78
定期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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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
- -
月
其他存款 - -
应计利息 119.13 75.35
小计 1,113,682.55 704,903.13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113,682.55 704,903.1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减 减
值 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 准
备 备
对
子
公 3,536,500,000.0 3,536,500,000.0 3,536,500,000.0 3,536,500,000.0
- -
司 0 0 0 0
投
资
合 3,536,500,000.0 3,536,500,000.0 3,536,500,000.0 3,536,500,000.0
- -
计 0 0 0 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计提减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值准备 余额
国信证券深 -
圳能源清洁
能源第一期 3,536,500 3,536,50
- - -
基础设施资 ,000.00 0,000.00
产支持专项
计划
合计 - - -
,000.00 0,000.00
§12 评估报告
管理人聘任的评估机构为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中和已按照《证券投
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具备良好资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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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稳健的内部控制机制,合规运作、诚信经营、声誉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行为。中和
连续为本基金提供评估服务不超过 3 年,在评估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公正,遵守一致性、一
贯性及公开、透明、可校验原则,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评估报告内容符合《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 4 号——存续期业务办理》之规定。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披露基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涉及的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部
电厂(一期)基础设施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
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对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一期)基础设施资产组进行评估,提供其
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披露基础设施基金定
期报告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一期)基础设施资产组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一期)基础设施资产组。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一期)基础设施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306,693.97 万元,评
估价值为 312,785.54 万元,增值率为 1.99%。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
重大特别事项:
(许可证编号:1062621-06335)登
记信息,并考虑东部电厂(一期)机组设计使用年限为 30 年,本次预测截止期为 2037 年;
合同中提及的各项 LNG 长期协议能够正常执行至合同终止年限,即 2031 年;
(编号:DPLNG-CR-CT-DB-002)
,约定“第二十二个合同年之后的每一个合同年的相应合同气量为
第 97 页 共 105 页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合同生效年份为 2005 年,即 2028-2031 年相较此前年度的 2758 万吉焦年供气量
减少了 897 万吉焦/年。为了维持发电量稳定,假设供气量减少及 LNG 长期协议到期后,能通过市
场购气途径补足 2758 万吉焦年供气量。
《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20〕284 号)中对各类型机
组限定年利用小时数划定为 3500h,广东省发改委结合市场电力供需以划定限定年利用小时数内
外对应的不同价格。同时参照《深圳市东部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备年利用时间为 3500h,
结合上述信息,本次对东部电厂(一期)在《天然气销售合同》到期后的年发电小时数按 3500h 考
虑。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天然气销售合同的转让协议》(编号:GDLNG-GS-CT-
,深圳能源已将《天然气销售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以上与天然气相关的特别事项披露和相关假设不受影响;
次以 19,623.64 万元作为资产组货币资金。
(一)》
,对预测期营业成本中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进行预测。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
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无。
本次评估结果较最近一次评估结果差异未超过 10%。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量净额为 315,714,319.74 元,税息折旧摊销前
净利润为 374,116,961.83 元。
预测值差异超过 20%的原因、具体差异金额及应对措施
本报告期,项目公司产生实际现金流较最近一次评估报告预测值差异未超过 2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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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13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本期末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
基金份额
数(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份)
(份) (%) (份) (%)
上年度末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
基金份额
数(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份)
(份) (%) (份) (%)
本期末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限公司-华金证券横琴人寿
基础设施策略 2 号 FOF 单一
资产
资产-基建强国 REITs 主题 8,546,348.00 1.42
资产管理产品
-太平养老稳盈宝壹号期限
保本型(三年滚动)商业养
老金产品
公司-合晟同晖 7 号私募证 5,721,527.00 0.95
券投资基金
合计 126,746,335.0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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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上年度末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限公司-华金证券横琴人寿
基础设施策略 2 号 FOF 单一
资产
公司-自有资金
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国任
财险睿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国任
保险 5 号基础设施基金策略
FOF
合计 119,870,950.00 19.97
本期末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合计 306,000,000.00 51.00
上年度末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合计 306,000,000.00 51.00
持有份额总数
项目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份)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2,423.00 0.0021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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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14 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
§15 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宗合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百
零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王宗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邢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百一十七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4 月 11 日起,邢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长、董事何如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百一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聘任张纳沙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任职日期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起。
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刘嵚先生不再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经公司 2024 年第十五次
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聘任田智勇先生担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任职日期自 2024 年 5 月 7 日
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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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履行必要程序,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年度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费用 400,000.00 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1 年。
经履行必要程序,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改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评估机构。本
基金本年度应支付给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费用为 100,000.00 元,该评估机构已提供
评估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1 年。
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资产项目公司和专业机构等业务参
与人涉及对资产项目运营有重大影响的稽查、处罚、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运营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原始权益人、资产支持证券
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资产项目公司和专业机构等业务参与人无对资产项目运营有重
大影响的稽查、处罚、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部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三年
第四季度及全年主要运营情况的临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时公告
《中国证券报》
、基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北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
、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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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基金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
、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变更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
、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召开 2023 年
度及 2024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深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
、基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个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场气电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要(更新)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书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中国证券报》
、基金
作关系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性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基金 2024 年 0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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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 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第二季度及上半年主要运营情况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临时公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深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分基金参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中期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临时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
、基金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深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深
《中国证券报》
、基金
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告
《中国证券报》
、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人
民币直销资金专户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中国证券报》
、基金
构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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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年度报告
§16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一)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原文)。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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