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3 月 26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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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场内简称 银华纯债 LOF
基金主代码 16182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2,671,697,505.58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 年 9 月 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力
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总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对信用债券采
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确定
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配置,自下而上进行个券的选择,重点对信用
债品种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
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溢价率较高的
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80%;本基
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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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杨文辉 郭明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区报业大厦 19 层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广场 C2 办公楼 15 层 号
邮政编码 10073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廖林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yhfund.com.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17 层 01-12 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日)-2023 年
数据和指标
银华纯债信 银华纯债信 银华纯债信 银华纯债信 银华纯债信 银华纯债信
用债券 用债券 用债券 用债券 用债券 用债券
(LOF)A (LOF)D (LOF)A (LOF)D (LOF)A (LOF)D
本期已实现 64,398,717 29,235,182 37,330,937 64,099,645
收益 .55 .25 .25 .39
本期利润 469,831.26 -
.19 .73 .81 .58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0.0499 0.0509 0.0424 0.0222 0.0219 -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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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4.28% 4.36% 3.80% 1.95% 1.96% -
率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4.46% 4.46% 3.74% 0.93% 2.28% -
率
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 122,321,17 90,844,995 56,153,709 8,486,350. 24,833,947
配利润 6.02 .25 .88 65 .79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0.0797 0.0799 0.0378 0.0380 0.0116 -
利润
期末基金资 1,825,639, 1,353,749, 1,690,712, 254,464,14 2,358,700,
产净值 236.04 356.72 035.04 1.07 691.32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期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81.21% 5.43% 73.47% 0.93% 67.21% -
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6% 0.06% 2.23% 0.09% -0.47% -0.03%
过去六个月 1.95% 0.06% 2.50% 0.10% -0.55% -0.04%
过去一年 4.46% 0.05% 4.98% 0.09% -0.52% -0.04%
过去三年 10.84% 0.05% 7.69% 0.06% 3.15%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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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 18.51% 0.06% 9.88% 0.07% 8.63%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5% 0.06% 2.23% 0.09% -0.48% -0.03%
过去六个月 1.96% 0.06% 2.50% 0.10% -0.54% -0.04%
过去一年 4.46% 0.05% 4.98% 0.09% -0.52%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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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
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信
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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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合计
合计 0.4800 -
注:本基金于2023年度、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注册资本 2.222 亿人民币,是一家全牌照、
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有北京和上海两家分公司,银华资本、银华国际、银
华永泰三家子公司。公司拥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人、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
管理机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 2024 年末,银华基金管理公募基金 217
只,涵盖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QDII 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
产品,拥有完善的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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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银华基金秉承“坚持做长期正确的事”的企业价值观,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
了投资者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十次获得“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公司坚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成立深圳市银华公益基金会,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推动社会教育环境的改善,促进教
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并自 2020 年起连续四年实现经营层面碳中和。
银华基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有人利益至上,做价值投资理念的坚定追随者,不盲目
追求短期收益,注重控制投资风险,以细水长流的方式积蓄力量,追求长期持续的稳健回报。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15 年 4 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投资
管理三部固收研究部宏观利率研究员、投
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现
任固定收益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担任银
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21 年 2 月 23 日起兼任银华纯
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自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兼任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3 月 24
李丹 本基金的 2021 年 2
- 11.5 年 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女士 基金经理 月 23 日
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兼任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5 月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1 年 7 月 23 日起兼任银华华茂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兼任银华永盛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9 月 8
日起兼任银华绿色低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信达创新有限公司,
魏晟 本基金的 2019 年 2016 年 5 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投资管理
峻先 基金经理 11 月 15 - 11.5 年 三部固收交易部助理询价交易员,现任固
生 助理 日 定收益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
业资格。国籍:中国。
陈皓 本基金的 2021 年 7 - 8.5 年 硕士学位。2016 年 3 月加入银华基金,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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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原女 基金经理 月 14 日 任投资管理三部固收研究部助理信用研究
士 助理 员、信用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管理
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朱仲 本基金的 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华先 基金经理 - 11 年 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加入银华
月 17 日
生 助理 基金,现任固定收益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 10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投资管理
杨沐 本基金的 2024 年
阳先 基金经理 12 月 19 8年
月 12 日 月 16 日起担任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
生 助理 日
投资基金、银华中债 0-5 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
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
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
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
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
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
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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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
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7 次,原因是量化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
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回顾 2024 年经济表现,1-4 季度 GDP 同比增速分别为 5.3%、4.7%、4.6%、5.4%。全年经济增
速实现 5%,在内外部形势有一定挑战的情况下达到了经济增长目标。从分项看,固定资产投资相
对平稳,出口表现出较强韧性,消费对经济的贡献度有所下降。2024 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 3.2%,
较 2023 年的 3%小幅增长,其中基建投资累计同比 9.2%、制造业投资累计同比 9.2%,均较 2023
年有所改善,政策拉动效果明显,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地产方面,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同比
-12.9%,地产投资累计同比-10.6%,对经济仍有拖累。2024 年人民币计价出口金额累计同比为
所回暖。物价方面,全年 CPI 同比 0.2%、核心 CPI 同比 0.5%;全年 PPI 同比-2.2%,PPI 跌幅较
债券市场方面,收益率大幅下行,曲线陡峭化变动,信用利差走势有所分化。全年来看,利
率债方面,短端的 1 年国债、1 年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下行 100bp、100bp 至 1.08%、1.20%,长端的
AAA 中票收益率分别下行 84bp、97bp、107bp,1、3、5 年 AA+中票收益率分别下行 85bp、94bp、
本年度,本基金根据市场变化做出了调整,根据不同品种的性价比优化了持仓结构。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89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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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增长率为 4.46%;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902 元,本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4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98%。
展望后市,当前经济运行仍面临挑战,内需相对疲弱,外需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政策端在稳
地产、拉动投资、提振消费等方面均会发力,内需有望成为 2025 年经济增长的稳定锚。后续房地
产市场企稳节奏以及信贷扩张情况仍是观察基本面走势的重要线索,一方面关注实物工作量和物
价水平反应的内生动能信号,另一方面对金融数据指标反映的实体融资需求保持密切跟踪。
为呵护,政策层明确表态将有降准降息,且 24 年下半年以来买断式逆回购和买卖国债等货币政策
工具积极进行流动性调控,预计资金面总体压力可控,流动性环境有望维持充裕。
综上,2025 年的宏观环境对于债券仍相对友好,且预计信用债品种供需仍处于紧平衡,资产
荒逻辑可能仍是市场交易主线。但低利率环境下,交易行为对利率走势的扰动上升,市场的波动
性或有所加大。多资产多策略的投资思路或优于配置单一资产/单一策略。后续本基金投资操作上
将加大在择时、债券品种选择、杠杆水平等方面的灵活度,通过逆向操作捕捉市场投资机会。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持续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
的行业文化,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持续健全合规管理及监察稽核机制,
改进合规管理方式,提高合规管理能力,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基础,持续健全合规制度,
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咨询等管理和防范潜在合规
风险,保障各项业务规范开展。本基金管理人贯彻落实基于风险的反洗钱理念,健全反洗钱制度
建设、夯实人员队伍、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金融科技运用,持续完善反洗钱合规和风险管理长效
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合规培训、合规宣导、合规承诺、合规提示、合规谈话等多种举措
厚植合规经营文化,强化人员合规意识,夯实合规文化体系基础。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规则、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合规风险库机制并动态
更新,要求业务部门定期对照自查,加强一道防线作用,夯实合规主体责任,尽早发现和处理业
务中存在的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同时,根据年初制定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以日常检
查、专项检查或抽查的形式开展了对投资、研究、交易、营销、宣传推介、投资者适当性、员工
行为、反洗钱业务等业务环节的合规检查工作,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
运作、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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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
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
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
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
务。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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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托管人依法对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26197_A23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审计报告收件人
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审计意见
(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无。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无。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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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任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
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任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华纯债信用主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
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蒋燕华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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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0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6,305,903.79 1,502,264.01
结算备付金 10,548,826.30 6,907,427.77
存出保证金 13,334.45 17,946.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773,729,566.46 2,333,460,287.1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773,729,566.46 2,333,460,28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10,439,853.65 16,547.3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1,920.99 2,466.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3,821,109,405.64 2,341,906,938.90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4,952,214.54 395,446,4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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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4,789,324.30 1,350.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806,764.46 385,104.44
应付托管费 268,921.48 128,368.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66,474.54 82,668.6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737,113.56 686,870.56
负债合计 641,720,812.88 396,730,762.7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2,671,697,505.58 1,707,552,603.01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507,691,087.18 237,623,573.10
净资产合计 3,179,388,592.76 1,945,176,176.1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821,109,405.64 2,341,906,938.90
注: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2,671,697,505.58 份,其中银华纯债信用债
券(LOF)A 基金份额总额 1,534,292,370.27 份,基金份额净值 1.1899 元。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D 基金份额总额 1,137,405,135.31 份,基金份额净值 1.1902 元。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33,945,802.14 79,606,541.5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401,148.69 201,436.1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114,193,922.86 53,752,7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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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1,313,713.22 16,552,699.52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2,632,088.92 63,053,842.07
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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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一、上期期末净 1,707,552,603. 1,945,176,176.1
- 237,623,573.10
资产 01 1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1,707,552,603. 1,945,176,176.1
- 237,623,573.10
资产 01 1
三、本期增减变 1,234,212,416.6
动额(减少以“-” 964,144,902.57 - 270,067,514.08
号填列) 5
(一)、综合收益
- - 112,632,088.92 112,632,088.9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1,121,580,327.7
净资产变动数 964,144,902.57 - 157,435,425.16
(净资产减少以 3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008,624,322. 3,514,683,995.6
- 506,059,673.17
购款 48 5
回款 .91 1 92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2,671,697,505. 3,179,388,592.7
- 507,691,087.18
资产 58 6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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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2,149,109,736. 2,358,700,691.3
- 209,590,954.42
资产 90 2
三、本期增减变 -441,557,133.8
动额(减少以“-” - 28,032,618.68 -413,524,515.21
号填列) 9
(一)、综合收益
- - 63,053,842.07 63,053,842.07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441,557,133.8
净资产变动数 - -35,021,223.39 -476,578,357.28
(净资产减少以 9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010,344,802. 1,137,428,794.4
- 127,083,991.51
购款 90 1
回款 .79 0 6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1,707,552,603. 1,945,176,176.1
- 237,623,573.10
资产 01 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立新 凌宇翔 伍军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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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82 号《关于核准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9 日至 2012
年 8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8 月 9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944,874,022.8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对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
设 D 类基金份额,据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已经
持有的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
能相互转换。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
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
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除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政
府代为发行的地方债券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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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
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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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
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
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
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
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
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
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
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
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
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
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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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
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
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
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
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
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
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
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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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
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
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
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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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
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
(6)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
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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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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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
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
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
、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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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26,305,903.79 1,502,264.01
等于:本金 26,304,393.23 1,501,785.77
加:应计利息 1,510.56 478.24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26,305,903.79 1,502,264.0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 - - - -
交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470,750,414.36 5,588,903.01 480,295,903.01 3,956,585.64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3,235,238,360.67 37,365,663.45 3,293,433,663.45 20,829,639.33
场
合计 3,705,988,775.03 42,954,566.46 3,773,729,566.46 24,786,224.97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705,988,775.03 42,954,566.46 3,773,729,566.46 24,786,224.97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 - - - -
交所黄金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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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交易所市 491,411,933.01 3,981,220.82 497,203,620.82 1,810,466.99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1,805,464,431.14 26,814,666.34 1,836,256,666.34 3,977,568.86
场
合计 2,296,876,364.15 30,795,887.16 2,333,460,287.16 5,788,035.8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296,876,364.15 30,795,887.16 2,333,460,287.16 5,788,035.85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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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8,604.31 0.60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88,274.94 46,635.65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88,274.94 46,635.65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95,000.00 205,000.00
其他 435,234.31 435,234.31
合计 737,113.56 686,870.56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484,215,759.10 1,484,215,759.10
本期申购 949,683,565.77 949,683,565.7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99,606,954.60 -899,606,954.6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534,292,370.27 1,534,292,370.27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23,336,843.91 223,336,8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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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期申购 2,058,940,756.71 2,058,940,756.7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144,872,465.31 -1,144,872,465.31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137,405,135.31 1,137,405,135.31
注:如有相应情况,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6,153,709.88 150,342,566.06 206,496,275.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56,153,709.88 150,342,566.06 206,496,275.94
本期利润 64,398,717.55 13,174,121.64 77,572,839.1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62,220,967.80 99,714,360.01 161,935,327.81
基金赎回款 -60,452,219.21 -94,205,357.96 -154,657,577.1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2,321,176.02 169,025,689.75 291,346,865.77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8,486,350.65 22,640,946.51 31,127,297.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8,486,350.65 22,640,946.51 31,127,297.16
本期利润 29,235,182.25 5,824,067.48 35,059,249.7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6,839,545.72 217,284,799.64 344,124,345.36
基金赎回款 -73,716,083.37 -120,250,587.47 -193,966,670.8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90,844,995.25 125,499,226.16 216,344,2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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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4,627.05 32,361.9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50,911.51 168,863.52
其他 105,610.13 210.59
合计 401,148.69 201,436.10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114,193,922.86 53,752,749.7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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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7,630,717,800.81 4,114,706,194.64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75,397,896.69 59,100,410.99
减:交易费用 110,325.00 53,775.0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3,783,196.56 -11,258,894.82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第 36 页 共 58 页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8,998,189.12 25,586,060.9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8,998,189.12 25,586,060.9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基金赎回费收入 340,290.42 60,880.77
其他 275.00 120.09
合计 340,565.42 61,000.86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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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75,000.00 85,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60,793.27 50,819.48
账户维护费 37,200.00 37,200.00
合计 292,993.27 293,019.48
无。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发布分红公告,以 2025 年 3 月 12 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以 2025 年 3 月 25 日为权益登记日,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情况详见分红公告。
除以上情况外,本基金无其他需要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基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行”)
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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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866,393.37 4,999,164.96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6,847,919.22 4,828,114.20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622,131.13 2,947,383.64
注: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低基
金托管费率、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等事项的公告》,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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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注:无。
注:无。
情况
注:无。
的情况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26,305,903.79 44,627.05 1,502,264.01 32,361.9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注: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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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注:无。
注:无。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
款余额人民币 402,533,995.56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估值单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价
MTN002 日
建 MTN001 日
铁 MTN003 日
MTN002 日
MTN001 日
MTN001 日
MTN008 日
铁 MTN005 日
MTN001 日
MTN002 日
MTN009 日
MTN0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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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租债 01 日
合计 4,248,000 435,359,063.93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212,418,218.98 元,于 2025 年 01 月 0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
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注:无。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
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
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为核心的,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各具体业务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监控防线。
在董事会领导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听取审阅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及相关情况,掌握公司
的总体风险状况,确保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步进行;公司总经理负责,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和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组成的经营管理层,通过风险管理部,对各项业务风险状况进行监督并
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和实施控制措施;由各部门总监负责,部门全员参与,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
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
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
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
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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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按合同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
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
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使得本
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
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
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品种符合合同规定,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外
(如有),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
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如有)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
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无固
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
险进行管理。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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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26,305,903.79 - - - 26,305,903.79
结算备付金 10,548,826.30 - - - 10,548,826.30
存出保证金 13,334.45 - - - 13,334.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8,644,632.30 762,207,803.47 - 3,773,729,566.46
应收申购款 50.00 - - 71,870.99 71,920.99
应收清算款 - - - 10,439,853.65 10,439,853.65
资产总计 945,512,746.84 762,207,803.47 10,511,724.64 3,821,109,405.6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4,789,324.30 24,789,324.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806,764.46 806,764.46
应付托管费 - - - 268,921.48 268,921.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4,952,214.54 - - - 614,952,214.54
应交税费 - - - 166,474.54 166,474.54
其他负债 - - - 737,113.56 737,113.56
负债总计 614,952,214.54 - - 26,768,598.34 641,720,812.88
利率敏感度缺口 330,560,532.30 762,207,803.47 -16,256,873.70 3,179,388,592.76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502,264.01 - - - 1,502,264.01
结算备付金 6,907,427.77 - - - 6,907,427.77
存出保证金 17,946.50 - - - 17,946.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4,516,912.34 245,662,605.00 - 2,333,460,287.16
应收申购款 9.94 - - 2,456.19 2,466.13
应收清算款 - - - 16,547.33 16,547.33
资产总计 662,944,560.56 245,662,605.00 19,003.52 2,341,906,938.9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350.34 1,350.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85,104.44 385,104.44
应付托管费 - - - 128,368.16 128,368.1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95,446,400.67 - - - 395,446,400.67
应交税费 - - - 82,668.62 82,668.62
其他负债 - - - 686,870.56 686,870.56
负债总计 395,446,400.67 - - 1,284,362.12 396,730,762.79
利率敏感度缺口 267,498,159.89 245,662,605.00 -1,265,358.60 1,945,176,1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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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的利率风险状况
假设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其他变量不变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管理层为减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31 日 )
+25 个基点 -29,343,516.26 -12,911,259.21
-25 个基点 29,343,516.26 12,911,259.21
注:无。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为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
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上市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包含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
响,以及市场价格变化或波动所引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各类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
他价格风险。并且,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
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动态、及时地跟踪和控制其他价格风险。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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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3,773,729,566.46 118.69 2,333,460,287.16 119.96
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
对本基金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3,773,729,566.46 2,333,460,287.16
第三层次 - -
合计 3,773,729,566.46 2,333,460,287.16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若不存在活跃市场未经调整的报价(包括重大事项、新发未上
市等原因所致),本基金不会于此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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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转换的时点。
注:无。
注: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
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注:无。
注:无。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3,773,729,566.46 98.76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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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4,147,367.99 5.7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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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资本债 01A
级 01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
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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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占总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金份额 份额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银华纯债
信用债券 11,354 135,132.32 1,300,761,798.20 84.78 233,530,572.07 15.22
(LOF)A
银华纯债
信用债券 43 26,451,282.22 1,137,212,423.00 99.98 192,712.31 0.02
(LOF)D
合计 11,397 234,421.12 2,437,974,221.20 91.25 233,723,284.38 8.75
注:对于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当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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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211,803.86 0.01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97.10 0.00
有本基
金
合计 211,900.96 0.01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
基金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0~10
本开放式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 9 日) 1,944,874,022.83 -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赎回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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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注:如有相应情况,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75,000.00 元。 该审计机构已经为本基金连续提供了 13
年的审计服务。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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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数量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爱建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撤销
东方财富 5 - - - -
交易
单元
东方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国海证券 2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3 - - - - -
撤销
国投证券 2 - - - -
交易
单元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3 - - - - -
华西证券 2 - - - - -
开源证券 2 - - - - -
联储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世纪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撤销
西部证券 1 - - - -
交易
单元
新增
西南证券 3 - - - -
交易
单元
信达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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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村东方
国际证券
英大证券 3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
中航证券 2 - - - - -
中金财富 1 - - - - -
中金公司 4 - - - - -
撤销
中泰证券 2 - - - -
交易
单元
中信证券 2 - - - - -
注:1、公司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为:
(1)具备为公募基金提供交易服务、研究服务
所需的业务资格。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建立并具有健全的合规风控制度。
(4)
具有较强的交易服务能力、研究服务能力。
券商应具备较强的交易服务能力;重点合作券商除需满足具备较强的交易服务能力要求外,还需
具备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司提交的材料依次开展初审评估、评审会评审及公司领导审批,通过评审及审批的证券公司方可
获得证券交易参与资格。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调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占当期债券
券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爱建证
- - - - - -
券
长城证
- - - - - -
券
长江证
- - - - - -
券
第一创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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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东北证
- - - - - -
券
东方财
- - - - - -
富
东方证
- - - - - -
券
东吴证
- - - - - -
券
方正证
- - - - - -
券
光大证
- - - - - -
券
广发证
- - - - - -
券
国海证
- - - - - -
券
国联证
- - - - - -
券
国盛证 70,067,523. 2,680,800,00
券 29 0.00
国泰君
- - - - - -
安
国投证
- - - - - -
券
国信证
- - - - - -
券
海通证 80,441,150. 253,000,000.
券 41 00
华西证
- - - - - -
券
开源证 90,520,303. 5,255,112,00
券 02 0.00
联储证
- - - - - -
券
平安证
- - - - - -
券
瑞银证
- - - - - -
券
世纪证
- - - - - -
券
天风证
- - - - - -
券
西部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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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
西南证
- - - - - -
券
信达证 30,267,884. 4,494,500,00
券 39 0.00
兴业证
- - - - - -
券
野村东
方国际 - - - - - -
证券
英大证
- - - - - -
券
招商证 696,664,078 24,728,520,0
券 .06 00.00
浙商证
- - - - - -
券
中航证
- - - - - -
券
中金财
- - - - - -
富
中金公
- - - - - -
司
中泰证
- - - - - -
券
中信证
- - - - - -
券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网站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
告》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网站,中国证券报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网站,中国证券报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2023 年年度报告》
网站
第 56 页 共 58 页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2024 年年度报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
分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网站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
告》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网站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
告》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2024 年中期报告》
网站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
分基金 2024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第 1 号)》 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网站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
告》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基金经理助理任职的公告》
网站,四大证券报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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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
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
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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