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个运作周期的公告
根据2025年3月17日发布的《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开放期为自2025年3月19日(含该日)至2025年4月
为了更好的保护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鑫元皓利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及决定
将2025年3月31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当日及之前的有效申购、赎回将全部
予以确认,并自2025年4月1日入下一个封闭运作周期。
重要提示:
申购、赎回业务。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从2025年4月1日起(含该日)进入下一个运
作周期。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
者应及时查询。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
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