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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6 1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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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确认,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E 类份额(以下简称“金鹰增
益货币 ETF”,场内代码:511770)新增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民生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可办理金鹰增益货
币 ETF 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从 2025 年 6 月 16 日起,金鹰增益货币 ETF 新增民生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
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
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
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
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
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
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
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
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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