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中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2 月 17 日
博时中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基金名称
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成渝经济圈 ETF
基金主代码 1596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中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份交易
公告依据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中证成渝地区
双城经济圈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8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214,020,442.50
位:元)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1、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3050 元人民币。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成渝
经济圈 ETF。
同期增长率达到 0.0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2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2 月 24 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分红对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份
额所对应的分红款,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24 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
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场内份额将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上午开市至 10:30 期间停牌,并将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0:30 起复牌。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