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12 月 29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景顺长城中证全指电力公用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59158
事业 ETF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龚丽丽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
景顺长城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电力 ETF 景顺;交易代码:159158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
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
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相关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其他 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情形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
可由跟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
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
投资目标
的回报。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投资范围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
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交换
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
外。本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金融衍生品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
本基金以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全按照标的
主要投资策略
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
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S<500,000 0.80%
认购费 500,000≤S<1,000,000 0.50%
S≥1,000,000 500 元/笔
注: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发售
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表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度预估年费用金额,非实际产生费用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其中,当年度指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所在年度,预估年费用金额可能因具体更新时点不同存在差异。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五、
(一) 风险揭示
(二)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
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尽管可能性很小,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如变更的
标的指数和原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则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
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
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
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
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溢价水平。
行结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相关约
定),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
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 ETF 份额的风险。
如指数编制方案发生了修订,本基金将在年度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指数编制方案简述。本基金存在
着招募说明书中所载的指数编制方案简述与指数编制方的最新指数编制方案不一致的风险。
因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
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性风险;8、政策变更风险;9、税负增加风险;10、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11、其他风险等。
(三) 重要提示
(四)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5】271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
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
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
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六、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七、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其他情况说明
九、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