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
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
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
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恒生指数)的成份股及其
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该标的指数成份股工商银行(1398.HK)为本基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现将该股票纳入本基金的
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
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