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
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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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REITs 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REITs 名称
基金
工银蒙能清洁能源 REIT(场内简称:工银蒙能清
REITs 简称
洁能源 REIT)
REITs 代码 180402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
公告依据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
指南第 4 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工
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基 准 日 REITs 份 额 净
值(单位:元)
基 准 日 REITs 可 供 分
截止收益分配 配金额(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的 本次分红比例 50.26%
相关指标 截 止 基 准 日 REITs 按
照 本 次 分 红 比 例 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本次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REITs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26 年第一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
少于 1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元 ,包括 2025 年末剩 余 可 供分 配金 额 170,652,334.93 元 及 2026 年第 一季 度可 供分 配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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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50.26%。
年度收益分配比例尚未达到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本基金将在后续收益分配中达到上述比例。
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1 日
除息日 2026 年 6 月 12 日(场内) 2026 年 6 月 11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 年 6 月 16 日(场内) 2026 年 6 月 15 日(场外)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分红对象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有本次分红权益。
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
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
润为-16,788,433.28 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基础设施
项目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支付的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其他(存货、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变动)。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实现可供分
配金额为 160,382,895.38 元。截止本次基准日,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为 173,087,749.01 元,包
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 12,704,853.63 元,以及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可供
分配金额 160,382,895.3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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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
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
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
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
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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