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6 月 24 日
基金名称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 LOF
基金主代码 1639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01 月 0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15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0.805
截止收益分配基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29,083,449.84
准日的相关指标
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00
本次分红为 2026 年的第一次分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红
注:(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
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场外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自行选择;场内基金份
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权益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5 日
除息日 2026 年 6 月 26 日 (场内) 2026 年 6 月 25 日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 年 6 月 2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其红利再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计入其基金
账户,2026 年 6 月 29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
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天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本基金场外基金份
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通过查
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份额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6 年 6 月 25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9788 或 021—
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 或 021—387897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非交易过户业务。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该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zhfund.com。
(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 或 021—3878978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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