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 年 6 月 2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LOF) 基金代码 160910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L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208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侯春燕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6 月 21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
其他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
运作方式或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40%-95%;现金和固定收益类证券
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5%-60%,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 0-20%,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投资范围 券等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修改基金投资品种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依据新的规定修订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
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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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采用积极的投资策略,精选具备持续增长能力,价格处于合理
区间的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以固定收益品种投资为辅,确保投资组合具有良
好的流动性。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
主要投资策略 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通过对内在价值和安全边际的全面分析,降低投资风险;通过对盈利能力和增长潜力的
深入挖掘,获取投资超额收益;通过有效处理资产价值、盈利能力价值、增长性价值之
间的权重分配,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适中的品种,其预期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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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5%
N≥30 天 0.0
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5,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
其他费用
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L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响会产生波动,从而对本基金投资产生潜在风险,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波动。
本基金坚持价值和成长相结合的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正
常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低将保持在 40%以上,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较高,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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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投资存托凭证的相关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景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 2007 年 5 月 15
日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6 月 4 日证监基金字[2007]155
号文核准。自 2007 年 6 月 12 日起,由《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托管协议、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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