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主要股东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的公告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了《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
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2377
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证监会批复的相关主要内
容如下:
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以新
增股份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注册申请。核准中金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核准中金公司成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主要股东;对中金公司依法承接公司 5,400 万元出资
(占注册资本比例 54%)无异议。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公司主
要股东变更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