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29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
据新华社报道,此前,中国证监会与央行已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自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据介绍,国家外汇局的《暂行规定》共七章三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包括托管人管理、投资额度管理、账户管理、汇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引进和实施QFII,是在积极稳妥的开放进程中规范发展证券市场的措施之一,是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举措,也是二十多年来中国对外开放、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延伸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