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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4.2% 比2019年3月份增长12.9%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1-04-16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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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4.2% 比2019年3月份增长12.9%)

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84亿元,同比增长34.2%;比2019年3月份增长12.9%,两年平均增速为6.3%。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554亿元,增长32.5%。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33%,两年平均增长4.4%。从环比看,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5%。

1—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221亿元,同比增长33.9%,两年平均增速为4.2%;经季节调整,与去年10—12月份环比增长1.86%。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94612亿元,增长31.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794亿元,同比增长34.0%,两年平均增长6.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90亿元,增长34.9%,两年平均增长7.1%。1—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1345亿元,同比增长34.6%,两年平均增长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875亿元,增长29.4%,两年平均增长3.2%。

按消费类型分,3月份,商品零售31974亿元,同比增长29.9%,两年平均增长6.9%;餐饮收入3511亿元,增长91.6%,两年平均增长0.9%。1—3月份,商品零售94625亿元,同比增长30.4%,两年平均增长4.8%;餐饮收入10596亿元,增长75.8%,两年平均下降1.0%。

按零售业态分,1—3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2%、26.8%、47%、40%和62.7%。

1—3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28093亿元,同比增长29.9%,两年平均增长13.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3067亿元,增长25.8%,两年平均增长1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1.9%;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0.5%、39.6%和21.4%,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1.6%、8.9%和15.6%。

2021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标3月1—3月
绝对量(亿元)同比增长(%)绝对量(亿元)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8434.210522133.9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55432.59461231.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370038.63814042.0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2306725.8
按经营地分
城镇3079434.09134534.6
乡村469034.91387529.4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351191.61059675.8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822115.2228577.7
商品零售3197429.99462530.4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287735.63585540.2
粮油、食品类13078.3414410.0
饮料类21233.364435.7
烟酒类34747.4121344.9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112969.1340154.2
化妆品类36842.593341.4
金银珠宝类25983.280293.4
日用品类60930.7171133.2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77638.9193141.4
中西药品类49311.5137214.9
文化办公用品类31122.282531.8
家具类13542.836052.3
通讯器材类45723.5147442.4
石油及制品类174226.4448723.6
汽车类393048.71060965.6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16143.938248.9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20年3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3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环比增速(%)
2020年3月0.87
4月0.99
5月4.83
6月1.19
7月0.48
8月1.18
9月4.75
10月0.51
11月1.35
12月1.18
2021年1月-0.92
2月1.45
3月1.75

(文章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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