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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银华基金设立财富子公司获证监会反馈意见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9-06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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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告披露了银华基金设立基金销售子公司(银华财富)的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原标题:新进展!银华基金设立财富子公司获证监会反馈意见)

智通财经APP获悉,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告披露了银华基金设立基金销售子公司(银华财富)的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据悉,反馈意见中,证监会着重关注的几点分别为:后续的业务规划及研究团队对子公司的具体支持;可持续的商业模式;风险处置预案;高管水平评价测试的证明材料;以及业务资金结算流程等。

具体反馈内容为:

一、拟设销售子公司商业计划书显示,银华财富初期以公募基金为主,后续逐步扩展至代销私募资管产品等。一是请补充说明上述业务扩展的时间规划和拟销售的资管产品类别和规模规划等情况。二是更新后的商业计划书显示,银华基金已经培育了基金研究团队和资产配置/投资策略研究团队,子公司将依托母公司强大的投研团队展业。请详细说明母公司投研团队对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的具体支持方式。

二、请补充说明银华基金直销基金保有规模,以及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权益类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60%)等各类基金销售保有规模,并结合银华基金基金直销能力,论述基金销售子公司是否具备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三、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对完善子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子公司长期发展,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对子公司可能无法正常经营等情况,有合理有效的风险处置预案。请公司根据上述规定补充提供相关计划安排及风险处置预案。

四、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五十六条,拟任销售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作为证明其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的参考。请补充提供销售子公司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和合规负责人通过上述水平评价测试的证明材料。此外,请补充提交更换后的销售子公司拟任合规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五、请进一步完善销售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明确资金流和信息流是否为不同岗位不同人员负责、资金清算是否纳入监察稽核体系等。

值得注意的是,嘉实基金、华夏基金、中欧基金等公募均已设立财富管理公司。实际上,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的背景下,设立财富管理子公司已成为公募行业的前瞻性做法。于公募管理公司而言,一方面,设立财富管理子公司有助于拓展业务线,实现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与现有业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通过强大的投研实力,能够为客户提供投资组合的建议,契合客户需要。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业务负责人刘亦千表示,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基金公司设立财富子公司主要的优势或有三点:更懂市场,投资更专业,龙头公募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耐心布局未来。

此外,刘亦千认为,要推动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就需要解决“如何让投资者充分分享到基金的投资回报”这一问题,以提升基金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和获得感。基金公司通过财富管理子公司,从买方视角考虑基金产品如何满足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要,可能是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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