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渠道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
售协议,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招商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12196;C 类 012197)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增加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招商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12196)
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
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销售机构 网址 客服电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oc.cn 9556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com.cn 9556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hrbcb.com.cn 95537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dl.com 400-664-009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beijing.com.cn 95526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www.jnbank.cc (0519)96005
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www.ncbchina.cn 400-820-7898
司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
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