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新增宁波银行办理本公
司旗下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2506/C
类:012507)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开户、认购、申购、赎回(仅限前端申购模
式)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理流程以宁波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http://www.nbcb.com.cn
网站: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
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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