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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稳定A,博时稳定B: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证券之星 2021-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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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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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05 年 07 月 0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16 号文核准
募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
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
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
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
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博时稳定价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07 年 8 月 1 日-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2007 年 9 月 4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
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45 号),同意博时稳定价值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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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决议生效。自 2007 年 9 月 6 日起原《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
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新的《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21 年 0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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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博
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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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作出的修订
议》及协议当事人对其不时作出的补充及修订
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议修订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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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简称代销人
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且其投资额度已经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
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及本基金的认购资金验资报告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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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管理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
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该笔费用从 B 类份额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的价值总和
额净值的过程
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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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无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
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动乱或瘟疫等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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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四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
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行业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收
益投资三部、固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产品规划部、
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北京、机构-
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
中部、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财富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
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登记清算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分别负责公
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行业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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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投资三部、固
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分别负责公司所管理的各类固定收益资产、混合资产的投资
和研究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的拟订;牵头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
品和投资体系以及机构业务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
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和销售支持;专户业务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
作。战略客户部集中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等重要
金融机构。机构-北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上海和机
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
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
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市商业务、股指期
货业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中部负责公司全国
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
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
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
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
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
工作。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所管理基础设施资产的投资管理、项目运营、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负责通过 FOF/MOM 主动管理资产配置,为客户量
身定制跨一二级市场解决方案,同时负责主动管理资产的投资管理、产品运营、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
以及年金方案设计、重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
体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财富管理部负责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与销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话咨询与服务;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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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服务;电话呼出业务;营销数据分析统计、直销柜台业务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等业务。登记清算部负责资金清算与
交收、注册登记等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
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
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
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719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0%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
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
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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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 1990 年 7 月及 2002 年 12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 1998 年 6 月、1999 年 6 月及 2008 年
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
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5 年 9 月及 2015 年 12 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 2014 年 9 月起
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自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3 年 5 月
至 2015 年 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 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自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
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
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中国海运(集
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 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并于 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8 年 9 月 3 日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 年 3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 年 8 月
至 2021 年 1 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在在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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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 月 7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 年至 1997 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 年至 2000
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华南理工
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广东电信广州分公司业
务部业务主管。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员。2007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
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
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翔先生,北京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
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副科长。2000 年 2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
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高级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
部(资产经营三部)副总经理。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楚楚女士,香港注册会计师。2008 年以全额奖学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12 年起加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审计部门,为大型企业提供上市财务、
审计、商业咨询及资本市场服务;2014 年起,调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咨询部门,历任高级
顾问和咨询经理,参与了众多并购、上市、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项
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17 年,加入上海信利股份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和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李女士在私
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领导并管理了多个行业的投资,包括金融服
务(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医疗保健、消费与零售、新能源与环境、科技与媒体
通信等。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 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
                              。1974 年 12 月参加工作,历任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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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 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 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
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
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 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
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
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 0037)副董事长、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
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 长 。 2004.07-2009.03 , 赵 如 冰 先 生 任 华 能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 总 经 理 。
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8-2020.03,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8-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03-至今深圳市深
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子洲先生,1960 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
资管理工作 20 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 15 页 共 171 页
  何敏女士,1975 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伟先生,硕士。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
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7 日月就职于长城
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
副部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 2013 年 3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 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 2016 年 3 月 18
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 年至 1989 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 年至 2000 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
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 年至 2003 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14 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 年至 2015 年任中财国
                     第 16 页 共 171 页
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主管 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投资
官、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凯杨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深圳发展银行、博时基金、长城基金工作。2009
年 1 月再次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博时理
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1 月 28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
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总监、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2015 年 6 月 15 日-2016 年 7 月 20 日)、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6 月 26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
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盈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9 月 29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第 17 页 共 171 页
资基金(2015 年 10 月 23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1 月 6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1 月 19 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1 月 25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
时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1 月 27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坤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1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 年 12 月 2 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博时裕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年 12 月 27 日)、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 年 12 月 6 日-2016 年 12
月 28 日)、博时裕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 月 18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
裕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新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6 年 3 月 30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4 月 6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4 月 28 日-2017
年 5 月 8 日)、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 月 15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
博时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4 月 29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博时安和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 月 26 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博时安源 18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6 月 16 日-2018 年 3 月 8 日)、博时安誉 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2 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15 日)、博时安泰 18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2 月 4 日-2018 年 3 月 15 日)、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29 日-2018 年 3 月 15 日)、博时安诚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1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28 日)、博时裕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8 月 23 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负责人、博
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2 月 25 日)、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 年 6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19 日)、博时安怡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 年 4 月 15 日-2019 年 12 月 16 日)、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7 月 25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安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年 5 月 13 日)、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7 月 15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
博时裕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裕诚纯债债
                         第 18 页 共 171 页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0 月 31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合惠货币市场基金(2017
年 5 月 31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
                           博时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9 月 19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3 月 4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
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3 月 4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裕盛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3 月 4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9 年 3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3 月
年 3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
                           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3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3 月 11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
博时富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11 月 20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博时信用债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 3 月 11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
募基金组负责人、博时富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5 月 9 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投资总监、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10 月 22 日—至今)、博时安康 18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 2 月 17 日—至今)、博时聚瑞纯债 6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今)、博时富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9 年 9 月 17 日—至今)、博时富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 3 月 5 日—至
今)、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20 年 7 月 23 日—至今)、博时恒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7 月 6 日—至今)、博时双月享 6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8 月 3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邓欣雨先生,硕士。2008 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
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博时聚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年 11 月 16 日)、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18 日-2017 年 11 月 22 日)、
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 12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博时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 年 5 月 25 日-2018 年 3 月 9 日)、
                                  博时兴荣货币市场基金(2017 年 2 月 24 日-2018
年 3 月 19 日)、博时悦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9 日-2018 年 4 月 9 日)、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7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5 日)、博时慧选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2 月 19 日-2018 年 7 月 30 日)、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
                          第 19 页 共 171 页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7 月 30 日-2018 年 8 月 9 日)、博时利发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7 日-2018 年 11 月 6 日)、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8 月 3 日-2018 年 11 月 19 日)、
                           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9 月 25 日-2019
年 1 月 28 日)、博时富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2 月 16 日-2019 年 2 月 25 日)、
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3 月 4 日)、博时聚盈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7 月 27 日-2019 年 3 月 4 日)、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4 日)、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7
日-2019 年 3 月 4 日)、博时富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3 月 17 日-2019 年 3 月 4
日)、博时富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4 日)、博时稳悦
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投资总监助理。现任混合资产投资部投资总监助理兼博时稳健回
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 4 月 23 日—至今)、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9 年 4 月 25 日—至今)、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20 年 2 月 24 日—至今)、
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 3 月 6 日—至今)的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过钧(2005 年 8 月 24 日-2010 年 8 月 4 日)、张勇(2010 年 8
月 4 日-2014 年 2 月 13 日)、杨永光(2014 年 2 月 13 日-2015 年 5 月 22 日)、张李陵(2015
年 5 月 22 日-2020 年 2 月 24 日)。
   委员:高阳、邵凯、黄健斌、邵佳民、过钧、曾鹏、蔡滨、黄瑞庆、金晟哲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邵佳民先生,硕士。1997 年起先后在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2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年
金投资官。
   过钧先生,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 Lowes 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 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 年 8 月 24 日-2010 年 8
                               第 20 页 共 171 页
月 4 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 年 11 月
年 4 月 2 日)、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 年 1 月 8 日-2014 年 6 月 10 日)、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9 月 13 日-2015 年 7 月 16 日)、博时新财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7 月 4 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3 月 29 日-2018 年 2 月 6 日)、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8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6 日)、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 年 6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23 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0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5 日)、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2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博时鑫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12 月 13 日-2018 年 6 月 16 日)、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30 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
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3 月 29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博时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1 月 28 日-2020 年 4 月 3 日)、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9 月 6 日-2020 年 7 月 20 日)、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 年 10 月 17 日-2020 年 7 月 20 日)、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2 月 10 日-2020 年 7 月 20 日)、
                                 博时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7 月 19 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负责人、公司董
事总经理、博时中债 3-5 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12 月 25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基金经理兼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 年 6 月 10 日—至
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2 月 29 日—至今)、博时双季鑫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1 月 20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 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四部投
资总监、境外投资部总经理、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 年 1 月 18 日—至今)、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6 月 21 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 6 月 27 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第 21 页 共 171 页
金(2020 年 4 月 15 日—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1 月 20 日—
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1 月 20 日—至今)、博
时港股通领先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2 月 9 日—至今)、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7 月 20 日—至今)、博时消费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11
月 8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蔡滨先生,硕士。2001 年起先后在上海振华职校、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管理协会、平安证券工作。2009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
资本品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兼资本品组组长、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6 年 4 月 25 日)、博时工业 4.0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6 月 8 日-2019 年 6 月 4 日)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成长组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8 月 9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的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兼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1 月 26 日—至今)、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2 月 3 日—至今)、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今)、
博时荣享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 8 月 23 日—至今)、博时产业
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 2 月 17 日—至今)、博时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 11 月 6 日—至今)、博时产业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博时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7 月 27 日—至今)的基金经
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 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 ETF 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
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
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
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
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第 22 页 共 171 页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 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2 月 28 日-2017 年 12 月 1 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2 月 22 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 2 月 23 日-2018 年 8 月 13 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3 月 22 日-2018 年 12 月 8 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2017 年 11 月 13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17 年 12 月 4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年 5 月 13 日—至今)、博
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 8 月 26 日—至今)、博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1 年 4 月 22 日—至今) 、博时荣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 9 月 7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第 23 页 共 171 页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五、基金经理承诺
利益;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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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第 25 页 共 171 页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 26 页 共 171 页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21)6063   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
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
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
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1 年一季度末,
                           第 27 页 共 171 页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9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
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
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在 2017、2019 及 2020 年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
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以及“中国年度托管银行
(大型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第 28 页 共 171 页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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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第 30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      陈旭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联系人:      季平伟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王晓琳
电话:        010-899373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第 31 页 共 17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联系人:      周黎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第 32 页 共 171 页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第 33 页 共 171 页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徐伟静
电话:        0532-68629925
传真:        0532-68629939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1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第 34 页 共 171 页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4)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第 35 页 共 17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2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8)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29)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安
联系人:       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30)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1)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第 36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2)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 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 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3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3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朱珠
电话:        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3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 88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李至北
电话:        0451-87792450
传真:        0451-8779268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35)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第 37 页 共 17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36)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联系人:       董晓岚
电话:        0571-87117617
传真:        0571-87117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527、(0571)96527
网址:        http://www.czcb.com.cn
 (3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8)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丽辉
电话:        0311-6780640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39)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 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jxccb.com/
 (40)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第 38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     宋建明
联系人:       马勋
电话:        0512-52909125
传真:        0512-529091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6-2000
网址:        http://www.csrcbank.com
 (41)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联系人:       胡健强
电话:        0757-22386489
传真:        0757-22388235
客户服务电话:    0757-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42)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晓军
联系人:       葛晓亮
电话:        0512-63969209
传真:        0512-63969209
客户服务电话:    956111
网址:        www.szrcb.com
 (4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军
联系人:       白智
电话:        029-88992881
传真:        029-889928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44)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雅清
联系人:       徐晓峰
电话:        0579-83207775
                   第 39 页 共 171 页
传真:        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1-6668
网址:        http://www.jhccb.com.cn
 (4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46)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仁法
联系人:       陆建生
电话:        0510-86823403
传真:        0510-86805815
客户服务电话:    0510-96078
网址:        http://www.jybank.com.cn/
 (47)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 101 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 101 号厦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92-5310251
传真:        0592-5061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48)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联系人:       孙琦
电话:        0431-84999543
传真:        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http://www.jlbank.com.cn
 (4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40 页 共 171 页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50)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 d 栋
法定代表人:     谭先国
联系人:       武芳
电话:        0531-68978175
传真:        0531-68978176
客户服务电话:    省内 96636、境内 4000096636
网址:        http://www.whccb.com/
 (51)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 1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26 栋泰和尚渡南充市
           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     黄光伟
联系人:       李俊辉
电话:        0817-7118079
传真:        0817-7118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96869
网址:        www.tf.cn
 (52)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53)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法定代表人:     夏 蜀
                    第 41 页 共 171 页
联系人:       杨翊琳
电话:        0871-63140324
传真:        0871-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33
网址:        www.fudian-bank.com
 (5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
办公地址:      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
法定代表人:     俞敏
联系人:       吴白玫、张翠娟、黄钰雯
电话:        0591-8733276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55)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 号
法定代表人:     俞俊海
联系人:       孟建潮
电话:        0575-84788101
传真:        0575-84788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96
网址:        http://www.borf.cn
 (5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5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第 42 页 共 171 页
网址:        http://8.jrj.com.cn/
 (5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5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1501-1504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
联系人:       徐明静
电话:        0592-3122716
传真:        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8-0808
网址:        www.xds.com.cn
 (60)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 74 号
法定代表人:     金婷婷
联系人:       黄丹昀
电话:        025-66001159
传真:        025-66001172
客户服务电话:    025-962155
网址:        www.tdtz888.com
 (6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     吕柳霞
联系人:       陈璐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网址:        http://wacaijijin.com/
 (62)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第 43 页 共 171 页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荻
联系人:       方凯鑫
电话:        0851-88405606
传真:        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    0851-88235678
网址:        www.urainf.com
 (63)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舰正
联系人:       张萌
电话:        010-58349088
传真:        0891-61774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9-7719
网址:        www.xiquefund.com
 (6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     刘明军
联系人:       谭广锋
传真:        0755-86013399
客户服务电话:    95017(拨通后转 1 再转 8)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6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     贲惠琴
联系人:       钟伟
电话:        020-50206003
传真:        020-50206001
客户服务电话:    020-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6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第 44 页 共 171 页
法定代表人:     葛新
联系人:       孙博超
电话:        010-59403028
传真:        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6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6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6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7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第 45 页 共 17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howbuy.com
 (7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7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7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7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        010--62020088-8288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7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第 46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755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76)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法定代表人:     路瑶
联系人:       朱剑林
电话:        010-59539866
传真:        010-59539866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010-65807110
网址:        http://www.cifcofund.com/
 (7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
           字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78)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       高雪超
电话:        010-62062880
传真:        010-82057741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7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第 47 页 共 171 页
联系人:       田磊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8067525
网址:        www.5irich.com
 (8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     于海锋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028-66980977
传真:        028-82000996-805
客户服务电话:    028-84252474
网址:        www.puyiwm.com
 (8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8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联系人:       喻明明
电话:        025-66996699-884131
传真:        025-66996699-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83)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0 层 1001 号 04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聂婉君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传真:        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2-5899
                    第 48 页 共 171 页
网址:        www.zscffund.com
 (8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昌庆
联系人:       罗细安
电话:        010-67000988
传真:        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85)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曾革
联系人:       鄢萌莎
电话:        0755-33376922
传真:        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600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8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    马刚
联系人:      杨徐霆
电话:       021-60818249
传真:       021-608182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8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第 49 页 共 171 页
 (8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西环广场 T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西环广场 T2)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89)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证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       徐长征
电话:        010-58170900
传真:        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90)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 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9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9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第 50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法定代表人:     鲁志勇
联系人:       周君
电话:        010-53570568
传真:        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9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 6 号 卓明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     于龙
联系人:       叶航
电话:        010-65166112
传真:        010-65166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        http://www.zhixin-inv.com
 (9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     巩巧丽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9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6 层 6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       王英俊
电话:        400-623-6060
传真:        010-820558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9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
           二层 202-124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志涌
联系人:       郭宝亮
                    第 51 页 共 171 页
电话:        010-59287061
传真:        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1-0889
网址:        www.gomefund.com
 (9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
           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联系人:       赵芯蕊
电话:        010-62675768
传真:        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98)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北礼士路甲 129 号
法定代表人:     徐福星
联系人:       陈莹莹
电话:        010-68998820-8306
传真:        010-8838155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030
网址:        www.bzfunds.com
 (99)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振
联系人:       李振
电话:        65181028
传真:        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9-1218
网址:        http://www.htfund.com
 (10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第 52 页 共 171 页
传真:        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10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0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传真:        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03)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富德生命人寿大厦 1106 室
法定代表人:     彭维熙
联系人:       彭维熙
电话:        0755-81994266
传真:        0755-843338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9-3333
网址:        www.jhjzfund.com
 (10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层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联系人:       黄敏儿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        021-333238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第 53 页 共 171 页
 (105)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87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B 座 501
法定代表人:     李雪松
联系人:       马镜
电话:        010-85264505
传真:        010-85264522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264528
网址:        http://www.kunyuanfund.com
 (106)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季长军
联系人:       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107)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商
           业楼 2107 室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 38 栋商
           业楼 2107 室
法定代表人:     陆雯
联系人:       胡聪
电话:        13879129841
客户服务电话:    0791-86692502
网址:        www.jxzrzg.com.cn
 (10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0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第 54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3-3389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1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龙兰路 277 号 1 号楼 1203、1204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龙兰路 277 号 1 号楼 1203、1204 室
法定代表人:     黄欣
联系人:       何源
电话:        13817792090
传真:        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635338
网址:        www.zhongzhengfund.com
 (11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
           二层
法定代表人:     董浩
联系人:       于婷婷
电话:        010-56409010
传真:        010-565806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8-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112)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3 号华嵘大厦 18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戴媛
联系人:       刘雪敏
电话:        137602187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0-5767
网址:        www.xintongfund.com
 (113)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
           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
           厦 3203A 单元
                  第 55 页 共 171 页
法定代表人:     祝中村
联系人:       曾瑶敏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        www.fujifund.cn
 (1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1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02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02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董亚芳
电话:        0371-85518391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    400-360-0000
网址:        www.nicaifu.com
 (117)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32 号
法定代表人:     宋时琳
联系人:       张士帅
电话:        025-86853969
                   第 56 页 共 171 页
传真:        025-86853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9-999 转 3
网址:        http://jr.tuniu.com/
 (11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许雅君
电话:        0755-89460502
传真:        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946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11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59336519
传真:         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20)北京懒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安联大厦 715
法定代表人:      许现良
联系人:        张苗苗
电话:         15110085067
传真:         010-877232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0-0882
网址:         www.lanmao.com
 (12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 A 座 4
            层 A428 室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         400-098-8511
                    第 57 页 共 171 页
传真:        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816
网址:        http://jr.jd.com/
 (12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12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
           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
           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       刘昕霞
电话:        0755-29330513
传真:        0755-269205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930-0660
网址:        www.jfzinv.com
 (1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12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李勇
                   第 58 页 共 171 页
电话:        0755-83655588
传真:        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126)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 19 号国际西岸商务大厦 703、
法定代表人:     梁双凤
联系人:       梁双凤
电话:        0755-23073400
传真:        0755-23328531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3073400
网址:        http://www.ecpefund.com/
 (127)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 栋 A 座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     杨艳平
联系人:       叶见云
电话:        0755-86575665
传真:        0755-266406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286800
网址:        www.caiho.cn
 (128)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
          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孙雪
电话:       010-59013825
传真:       010-59013707
客户服务电话:   010-5901382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12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联系人:      张静怡
电话:       010-88066326
                    第 59 页 共 17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网址:        https://www.amcfortune.com/
 (130)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701 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88 号浦发银行大厦 706
法定代表人:      任淑桢
联系人:        任淑桢
电话:         0532-66728591
传真:         0532-667285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0-6863
网址:         www.hongtaiwealth.com
 (131)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兵
联系人:        赵森
电话:         010-59539864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
网址:         http://www.cifco.net
 (132)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
            层 11-A,8-B4,9-B、C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      彭文德
联系人:        刘芸
电话:         023-89769637
传真:         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7-780
网址:         www.cfc108.com
 (1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李琪
电话:         021-80365243
传真:         021-608199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第 60 页 共 171 页
网址:         www.citicsf.com
 (134)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杨彩格
电话:         0551-62865999
传真:         0551-628658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707
网址:         www.hsqh.net
 (135)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太康
联系人:        李天雨
电话:         021-68757102
传真:         021-687571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网址:         www.qh168.com.cn
 (136)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剑秋
联系人:        孙朝旺
电话:         025-52278870
传真:         025-5231306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1288
网址:         www.ftol.com.cn
 (137)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
            四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
            四楼
法定代表人:      沈众辉
联系人:        马科
电话:         0731-84409000
传真:         0731-844090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36-5058
网址:         www.dayouf.com
 (138)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第 61 页 共 171 页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 2 号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晓洁
联系人:       关晓婷
电话:        0351-7342538
传真:        0351-734253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4882
网址:        http://www.hhqh.com.cn
 (13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21 层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联系人:       钟伟镇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4008888666
网址:        https://www.gtja.com
 (14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李凯
电话:        010-65608231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4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
           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21 楼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14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     霍达
                   第 62 页 共 171 页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14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14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马静懿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14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电话:       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       http:// www.chinastock.com.cn/
 (14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第 63 页 共 171 页
网址:        http://www.htsec.com/
 (14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联系人:        陈宇
电话:         021-33388252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4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乔琳雪
电话:        021-38565547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95562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14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新华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15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联系人:       刘志斌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15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 64 页 共 171 页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廖庆轩
联系人:       周青
电话:        023-67616310
传真:        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15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永祥
联系人:       江恩前
电话:        021-38784580-892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15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8、19 楼全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法定代表人:     袁笑一
联系人:       丁思
电话:        020-83988334
传真:        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    95322
网址:        http://www.wlzq.cn
 (15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        0551-2272101
传真:        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热线 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15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第 65 页 共 171 页
法定代表人:     安志勇
联系人:       王星
电话:        022-23861692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ewww.com.cn
 (15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张伟
联系人:       陈森
电话:        0755-22660831
传真:        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5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15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 2、5 层
法定代表人:    冯恩新
联系人:      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15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郑旷怡
                    第 66 页 共 171 页
电话:        010-66559039
传真:        010-66555133
客户服务电话:    95309
网址:        http://www.dxzq.net
 (16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翠园路 18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人:       陆晓
电话:        0512-62938521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jq.com.cn
 (16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王薇安
电话:        010-83252170
传真:        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6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朱琼玉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http://www.dfzq.com.cn
 (16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施华
联系人:       胡创
电话:        010-56437060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第 67 页 共 171 页
 (16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丁益
联系人:       沈晓
电话:        0755-8346473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6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联系人:       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6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联系人:       宋丽雪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98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http://www.gzs.com.cn
 (16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网址:        http://www.nesc.cn
 (16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第 68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联系人:       潘月
电话:        025-52310569
传真:        025-5231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http://www.njzq.com.cn
 (16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联系人:       魏熠珲
电话:        021-53686278
传真:        021-5368683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
网址:        https://www.shzq.com/
 (17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     叶顺德
联系人:       田芳芳
电话:        010-83561000
传真:        010-835610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99
网址:        http://www.xsdzq.cn
 (17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      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17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联系人:       祁昊
                    第 69 页 共 171 页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网址:        http://www.glsc.com.cn
 (17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 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胡相斌
电话:        0571-87902239
传真:        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网址:        http://www.stocke.com.cn/
 (17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联系人:       王阳
电话:        021-38632136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8
网址:        http:www.stock.pingan.com
 (17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       孙懿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17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第 70 页 共 171 页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177)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联系人:       郭磊
电话:        0731-84403319
传真:        0731-84403439
客户服务电话:    0731-84403360
网址:        http://www.cfzq.com/
 (17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联系人:       李荣
电话:        0769-22116572
传真:        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179)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李盼盼
电话:        0371-69099882
传真:        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95377
网址:        http://www.ccnew.com/
 (18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钱俊文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18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40 层
                    第 71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宁敏
联系人:       许慧琳
电话:        021-20328531
传真:        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021-61195566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18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
           银行办公楼 14-18 楼
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
           银行办公楼 14-18 楼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联系人:       熊丽
电话:        0471-4972675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6188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18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
           厦
法定代表人:     徐丽峰
联系人:       占文驰
电话:        0791-86283372
传真:        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
网址:        https://www.gszq.com/
 (18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系人:       张彬
电话:        010-58124967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18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第 72 页 共 171 页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琦
联系人:        陈宇
电话:         021-3338825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18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朱琴
电话:         021-20315161
传真:         0531-688893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8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
           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
           塔 23-25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强
联系人:       徐玲娟
电话:        0755-83199599-9135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23000
网址:        http://www.csco.com.cn/
 (18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单晶
电话:        0755-23838750
传真:        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18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第 73 页 共 171 页
联系人:       余雅娜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190)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法定代表人:     林立
电话:        0755-82707855
传真:        0755-236137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83888
网址:        http://www.chinalin.com/
 (19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武晓春
联系人:       刘熠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19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联系人:       张吉安
电话:        029-87211668
传真:        029-87406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网址:        http://www.west95582.com/
 (19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王虹
电话:        021-2065518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第 74 页 共 171 页
 (19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19 楼
法定代表人:     陈牧原
联系人:       谢彦虎
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        0931-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400689888
网址:        http:// www.hlzq.com/
 (19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联系人:       任敏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505116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19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      陆建强
联系人:        陶志华
电话:         0571-87789160
传真:         0571-85071387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上海地区 962336)
网址:         http://www.ctsec.com
 (197)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抱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21-38784818
传真:        021-38784818-85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6-0666
网址:        https://www.yongxingsec.com/
 (19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7-49 楼
                    第 75 页 共 171 页
法定代表人:     张永衡
联系人:       赖君伟
电话:        0755-23902400
传真:        0755-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40028
网址:        http://www.wkzq.com.cn
 (19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
          凰大厦 1 栋 20C-1 房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俞洋
联系人:      刘熠
电话:       021-54967656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20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联系人:       牟冲
电话:        010-5832 8112
传真:        010-5832 874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http://www.ubssecurities.com
 (20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       万玉琳
电话:        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20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 76 页 共 171 页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小静
联系人:        罗艺琳
电话:         0755-82943755
传真:         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         http://www.zszq.com
 (20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戴彦
联系人:        付佳
电话:         021-23586603
传真:         021-2358686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20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
            处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
            处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         +86 10 83991888
传真:         +86 10 8808663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6919911
网址:         http://www.grzq.com/
 (205)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严亦斌
联系人:        彭莲
电话:         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ykzq.com
 (20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第 77 页 共 171 页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王金娇
电话:        0451-87765732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207)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 1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先锋
联系人:       张晓黎
电话:        010-57672186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20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贾鹏
电话:        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95310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209)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加海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210)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联系人:       布前
电话:        010-68080680
传真:        0592-2079228
                    第 78 页 共 17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http://www.xmzq.cn
 (21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     祝健
联系人:       姚盛盛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2-502
网址:        http://www.ajzq.com
 (212)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     吴骏
联系人:       吴尔晖
电话:        0755-83007159
传真:        0755-830070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88-688
网址:        http://www.ydsc.com.cn
 (213)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至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至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联系人:       刘亚静
电话:        0311-66006393
传真:        0311-660062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8888
网址:        http://www.S10000.com
 (21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期货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联系人:       谢立军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        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第 79 页 共 171 页
网址:        http://www.daton.com.cn
 (215)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      毕劲松
联系人:        周姝豆
电话:         010-593660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20 0620
网址:         www.sczq.com.cn
 (21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       陈征
电话:        0871-68885858
传真:        0871-688981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5-0999
网址:        http://www.tpyzq.com/
 (217)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
           楼 B 座 13、14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金融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路昊
联系人:       张爽爽
电话:        021-68595976
传真:        021-685957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15818
网址:        www.huaruisales.com
 (21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联系人:       卢亚博
电话:        021-50701053
传真:        021-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8208
网址:        www.licaimofang.com
 (21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0 号联合大厦 701A 室
                    第 80 页 共 171 页
法定代表人:     李科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010-59053660
传真:        010-856327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网址:        http://fund.sinosig.com/
 (220)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    何达德 (Michael Edward Huddart)
联系人:      傅其灏
电话:       021-20698888
传真:       021-50491110
客户服务电话:   95383
网址:       http://www.manulife-sinochem.com/
 (22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联系人:       秦泽伟
电话:        010-63631539
传真:        010-6622227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9
网址:        www.e-chinalife.com
 (22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联系人:        董培姗
电话:         0595-22551071
传真:         0595-225052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22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43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43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辉
联系人:        闫勇
                    第 81 页 共 171 页
电话:         0451-85706107
传真:         0451-857061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58888
网址:         www.lj-bank.com
 (224)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 76 号
办公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 7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周佩玲
电话:        0773-3810130
传真:        0773-38516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299
网址:        www.guilinbank.com.cn
 (225)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玉芝
联系人:        王方震
电话:         0534-2297326
传真:         0534-22973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4-96588
网址:         www.dzbchina.com
 (226)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
            厦
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
            厦
法定代表人:      窦荣兴
联系人:        牛映雪
电话:         0371-85517710
传真:         0371-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     95186
网址:         www.zybank.com.cn
 (227)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1-6 层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      翁若同
联系人:        林婉
电话:         0592-2078888
传真:         0592-2100752
                    第 82 页 共 171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23-623
网址:                www.xib.com.cn
 (228)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 6-11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如东
联系人:               陈冰
电话:                010-50925699
传真:                010-509256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100
网址:                www.ai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C 座 6 层 609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何京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陈周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第 83 页 共 171 页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第 84 页 共 171 页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6 号文批准募集发售。募集期从 2005 年 07 月 18 日至 2005
年 08 月 19 日止,共募集 4,579,053,361.9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30,850 户。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05 年 08 月 24 日正式生效。2007 年 9 月 6 日起原《博时稳定
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转换为新的《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85 页 共 171 页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者可在销售人销售网点申购和赎回份额,也可通过销售人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
 直销及代销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请见本招募说明书。
 二、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1)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1)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最迟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本基金于 2005 年 9 月 1 日起
开始办理申购业务。
 (2)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交易日的 15:00 以前,15:00 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
一交易日申请处理。
 (1)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最迟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本基金于 2005 年 9 月 14 日
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交易日的 15:00 以前,15:00 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
一交易日申请处理。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算。
付款项后,申购申请方为有效。
撤销。
                   第 86 页 共 171 页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述原则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新规则实施日前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元,各代销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
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代销机构公布的为准;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
金额为 1.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
金份额余额少于 0.0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本基金的每个交易账户最低
赎回份额为 1 份。
的约定。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提交的申购、赎
回申请无效。
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
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
                     第 87 页 共 171 页
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或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
称为 A 类;不收取前端或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B 类。
  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B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七、申购费与赎回费
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
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后端申购费。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
  自 2013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
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第 88 页 共 171 页
  表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持有年限 Y)
前端申购费 M<100 万       0.08%         0%
后端申购费 Y <1 年        0.1%          0%
  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持有年限 Y)
前端申购费 M<100 万       0.8%          0%
后端申购费 Y <1 年        1.0%          0%
  注:1 年指 365 天。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持有年限 Y)
赎回费    Y<7 日     1.50% 1.50%
                      第 89 页 共 171 页
  注:1 年指 365 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按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具体优惠内容请详见相应
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方式,假设申购当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价格=1.0500×(1+0.8%)=1.0584 元
  申购份额=50,000/1.0584=47,241.12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方式,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 47,241.12 份基金份额。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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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方式,假设申购当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方式,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 份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 B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B 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B 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B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前端收费模式下 A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金
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
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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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之前采用前端申购费率模式,持有时间
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 元,则其
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0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0=12, 5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00 元。
  (2)后端收费模式下 A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本次赎回份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对应的后端
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之前采用后端申购费率模式,申购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为 0.5%,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00=12,500.0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500×0.5%=52.5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52.50-0=12,447.5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447.50 元。
  投资者赎回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B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B 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
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第 92 页 共 171 页
  赎回金额=10,000×1.2500=12,5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B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 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00 元。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到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可拒绝该笔申购申请;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暂停基金申购,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清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处理
                          第 93 页 共 171 页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按时支付。
暂停基金赎回时,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十一、巨额赎回的处理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
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当巨额赎回发生时,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全部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则按正
常程序办理赎回申请。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全部兑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全部兑付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造成基金份额净值的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先确定当日接受的赎回申请
总份额,并按当日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单个账户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
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第 94 页 共 171 页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部
分,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并说明有关
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
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期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的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停公告。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或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 95 页 共 171 页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
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
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其他组织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
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
标准收费。
  二、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第 96 页 共 171 页
         十、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
  一、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
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
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除外。
  二、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
业务或其他业务,公布并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 97 页 共 171 页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共同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计划投资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1)日常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为: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持有年限 Y)
前端申购费 M<100 万       0.8%          0%
后端申购费 Y <1 年        1.0%          0%
  三、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和最低限额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
金额,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四、重要提示
金账户。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 T+2 日起通过本计划办理网点、致电博
时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博时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
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第 98 页 共 171 页
  五、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已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详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也可拨打博时一
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第 99 页 共 171 页
              十二、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主动式管理的债券型基金。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分析和债券等固定收益市场
分析,对基金投资组合做出相应的调整,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及银行存款
等。
  三、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
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能够体现中国债券市场整体走势,反应本基金对债券配置的业
绩。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及时公告。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
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包括在新股冻结期限内所发生的送股、
配股、权证等权益投资。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
的股票及股票派发或因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除外。
                第 100 页 共 171 页
   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对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分析,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
态势,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整体运动方向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的走势做出分析。
  自上而下:通过对基本面和资金面的分析对债券市场走势做出判断,以作为确定组合久
期大小的依据。主要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性特征,对收益率的未来变化趋
势做出判断,从而对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以获取稳健的超越市场的投资收益。
  当中长期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压力浮现,央行政策趋于紧缩时,我们将缩短组合久
期,以本金安全为主要策略;反之,在经济增长趋于回落,通货膨胀率下降,甚至通货紧缩
出现时,我们将增加组合久期,以获取更高的票息和价差收益。
  自下而上:通过对个券的分析来选择投资品种。主要根据各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和信
用风险等指标,挑选被市场低估的品种。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定的收益。
  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不同信用类别债券的收益率基差分析,结合
税收差异、信用风险分析、期权定价分析、利差分析以及交易所流动性分析,判断个券的投
资价值,以挑选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建立具体的个券组合。
  基于当前债券市场的状况,本基金具体的投资策略主要有骑乘策略、息差策略及利差策
略等。
  (1)骑乘策略
  债券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收入。
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
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基于此,本
基金提出了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
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
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
                 第 101 页 共 171 页
收益率的下滑,
      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
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
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2)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
券的策略。息差策略实际上也就是杠杆放大策略,进行放大策略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
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
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3)利差策略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
判断,进而相应地进行债券置换。影响两期限相近债券的利差水平的因素主要有息票因素、
流动性因素及信用评级因素等。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
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
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利差策略实际上是某种形式上的债券互换,也是相对价值投资的一种常见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本基金利
用宏观经济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变化,判断市场的变化趋势,选择不同的行业,再根据可
转换债券的特性选择各行业不同的转债券种。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
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安全性;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
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在选择可转换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与本公司的股票投研团队积极合作,对发行可转债
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做出价值分析,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
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包括在新股冻结期限内所发生的送股、
配股、权证等权益投资。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
的股票及股票派发或因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除外。本基金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
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第 102 页 共 171 页
  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包括网下询价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
了在新股发行定价方面发挥专业估值优势的机会。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投资是本
基金重要投资策略之一,本基金将积极参与并力争获得较低风险下的投资收益。
  我们将利用公司的研究体系,对新股的行业属性和基本面做出判断,利用财务分析对公
司的投资价值做出评估,确定公司上市后的合理定价,做出合理的询价。然后结合市场资金
利率水平和可能的中签率,得出新股申购预期收益率,最后做出是否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判
断。
  新股上市后何时卖出,取决于本基金对股票市场走向和股票公开价格是否达到估值预期
的判断。本基金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卖出的合理时机,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较好的资本利得收
益。
  六、投资程序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面自上而下的分析以及对微观面自下而上的分析,对未来收益率曲线
形变做出判断,做出资产配置、券种配置,进而做出久期选择及凸性挖掘,同时根据流动性
分析及信用分析等,进行组合构建。在股票市场上,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评
判企业的投资价值,从而决定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投资策略。
  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和股票市场走势做出
判断或预测。
  根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
  根据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
断,进而对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
  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并据此做出参与股票一级
市场申购的决策。
  根据债券市场的当前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当前的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
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历史利率水平、
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第 103 页 共 171 页
  根据对股票二级市场上市公司的分红率、净资产收益率、市盈率及未来成长性等多种指
标或方法,做出股票投资判断。
  综合上述各种分析之后,对债券市场未来期限结构形变和股票市场走势做出判断,从而
确定整体资产配置,即现金、债券、股票及回购的比例。
  根据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分析,可以对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做出判断,从而进行久
期选择与凸性管理。
  (1)久期选择
  基于未来期限结构形变进行久期选择,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可以适当提高组合久
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可以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
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我们对久期选择主要参考两方面的指标,一方面是来自宏观研究员综合当前宏观经济及
金融数据得出对债券市场的评价指标,另一方面是来自固定收益部门综合债券市场指标及资
金需求等因素得出的对债券市场的评价指标。
  (2)凸性管理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可以提高组合凸性,以便从收益率曲线变平的交易中获利。
也就是说,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可以构造哑铃型(Barbell)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
线变陡时,可以降低组合凸性,以便从收益率曲线变陡的交易中获利。也就是说,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变陡时,可以构造子弹型(Bullet)组合。
  影响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的因素有多种,既有宏观经济及金融的因素,也有市场微观
结构的因素。因此,在对组合构建中究竟是采取哑铃型组合还是子弹型组合,需要综合以上
各种因素进行分析。
  通过对个券相对于收益率曲线的低估或高估程度的分析,结合个券的信用等级、交易市
场状况、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特点等,挖掘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充分把握市场失效所带
来的投资机会。
                  第 104 页 共 171 页
  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评判企业的投资价值,从而决定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或增发新股等投资策略。
  通过 1-6 的流程后,就可以初步完成组合构建了。基于基金的投资风格,在组合构建
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市场判断,灵活决定组合久期;
  (2)根据利差分析,流动性分析和信用分析,决定债券信用等级;
  (3)根据上市公司基本面和股票市场走向决定是否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及股票
买卖的合理时机;
  (4)将组合的流动性维持在适当的水平。
  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
要求,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1)市场风险管理
  针对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将对宏观经济数据等进行及时动态跟踪,并相应
的调整组合久期,以规避利率变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股票投资以稳健投资、组合投资为原
则,主要选取基本面好、流动性高、业绩比较稳定、具有较高净资产收益率和较高分红率的
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定期提供风险管理报告,以便清楚地了解组
合的风险暴露程度。
  (2)信用风险管理
  针对信用风险,本基金在对信用产品投资时,将对信用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行业
背景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密切跟踪及分析,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
统对信用产品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另外,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谨
慎性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资质进行严格挑选。
  (3)流动性风险管理
  针对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流动性较低的信用产品的投资比例,同时保
持适度的短期债券比例,以应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日常流动性要求。
  (4)操作风险管理
                  第 105 页 共 171 页
  针对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风险监控系统。本基金管理人将与基金托管人一起
通过风险监控系统监控每日基金资产市值及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管理人的监察部门将每日
监控所有上述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
  八、投资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
券总和的 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5)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6)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因通过发行和二级市场购买、要约收购类套利以及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和权证资产合计不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20%;
  (8)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根据基金合同制订相应的证券信
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第 106 页 共 171 页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1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
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9)、(15)、(16)条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各
项规定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如果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等对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
变更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建仓时间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即基金管理人须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107 页 共 171 页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
益;
    十、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
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第 108 页 共 171 页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574,049,669.50           83.32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其中:政策性金                               -               -
      融债
      券
      债)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号                                                        值比例(%)
                           第 109 页 共 171 页
                  行 CD029
                 通 MTN0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国债期货。
转债(110053)、18 东风 04(155078)的发行主体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主要违规事实:2020 年 12 月 30 日,因存在 1、个人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2、发放
流动资金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3、理财投资和同业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未严格比
照自营贷款管理;4、个人理财资金对接项目资本金;5、理财业务未与自营业务相分离;6、
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监管比例要求等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的公开处罚。
    主要违规事实:2020 年 10 月 28 日,因存在未在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
期间交付具指明格式的申报表给公司注册处处长的违规行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东区裁判法院
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
为基础,结合其未来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第 110 页 共 171 页
的股票。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序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号                                                       例(%)
                          第 111 页 共 171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 112 页 共 171 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前)
        期间               ①净值        ②净值      ③业绩       ④业绩       ①-③          ②-
                          增长        增长率      比较基       比较基                    ④
                          率          标准      准收益       准收益
                                     差        率        率标准
                                                        差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后)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 A(前端)
        期间              ①净值增       ②净值       ③业绩比       ④业绩比        ①-③       ②-④
                         长率        增长率       较基准收       较基准收
                                   标准差        益率        益率标准
                                                         差
                                  第 113 页 共 171 页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 B
        期间              ①净值增       ②净值       ③业绩比      ④业绩比    ①-③       ②-④
                         长率        增长率       较基准收      较基准收
                                   标准差        益率       益率标准
                                                        差
                                  第 114 页 共 171 页
                十四、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的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开设的证券账户、以基金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前述证券账
户和银行账户应当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服务代理人、登记机构自有资产账
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益,
  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
及其
  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
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 115 页 共 171 页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
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
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股票、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它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方法
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
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
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1)-4)小项
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
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第 116 页 共 171 页
  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等方式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b、首次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价估值;
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1)-3)小项
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1)小项规定的方
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
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五、估值程序
  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传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六、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有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评估基金资产的;
                  第 117 页 共 171 页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七、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确认及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净值以元为单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管理人予以赔偿。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上述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处理。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战争、火灾、
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进行检查,仍未能发现错误,由此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
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基金净值信息
                  第 118 页 共 171 页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
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B 类基金
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基金托管人核实。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
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第 119 页 共 171 页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
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
规定。
                   第 120 页 共 171 页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 121 页 共 171 页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不高于前一日 B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B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 为 B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
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4)其他费用
  本章第(一)条中所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
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调
低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自 2013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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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持有年限 Y)
前端申购         M<100 万      0.08%             0%
 费        100 万≤M<300     0.05%
                万
                万
                            笔
后端申购         Y <1 年        0.1%             0%
 费        1 年≤Y<2 年       0.07%
  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持有年限 Y)
前端申购         M<100 万      0.8%              0%
 费        100 万≤M<300     0.5%
                万
                万
                           笔
后端申购         Y <1 年       1.0%              0%
 费        1 年≤Y<2 年       0.7%
  注:1 年指 365 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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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持有年限 Y)
 赎回费          Y<7 日         1.5%             1.5%
  注:1 年指 365 天。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1)申购费补差
  对于两只前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
基金转到申购费率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两只后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
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后申购费率,
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收申购费。由后收申购费高的转到后收申购费低的基
金时,收取后收申购费差价;由后收申购费低的转到后收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往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
后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收申
购费。除收取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外,当后收申购费低于前收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
则不另外收取差价。
  (2)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
费。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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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
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四、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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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基金会计报表;
  二、基金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基金管理人)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 126 页 共 171 页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必须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一、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行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
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
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三、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基金募集情况公告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
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对基金募集情况进行公告。
  六、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
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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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管理人将于收
到证监会书面确认之后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发布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公告。
  八、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九、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十、临时报告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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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变动;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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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公共媒体中出现或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
性影响或引起较大的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
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十三、   清算报告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
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
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十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
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
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六、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sera.com)查阅和下载上述文件。
                   第 130 页 共 171 页
               二十、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和特定资产范围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报中
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二、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基金运作安排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
持有人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侧袋账户基金份额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将被拒绝。
  基金管理人将依法保障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权利,并根据主
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事项,具体事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对于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仅办理主袋账户的赎回申请并支
付赎回款项。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视为投资者对侧袋机制启用后的主袋
账户提交的申购申请。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对侧袋账户份额实行独立管理,主袋账户沿用原基金
代码,侧袋账户使用独立的基金代码。侧袋账户份额的名称以“基金简称+侧袋标识 S+侧袋
账户建立日期”格式设定,同时主袋账户份额的名称增加大写字母 M 标识作为后缀。基金
所有侧袋账户注销后,将取消主袋账户份额名称中的 M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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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将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
为基础,确认相应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
 侧袋账户资产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将注销侧袋账户。
 (三)基金的投资及业绩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
为基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作。
 基金管理人、基金服务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将就前述情况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
避免引起投资者误解。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
整,但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基金的估值
 侧袋机制启用当日,基金管理人以完成日终估值后的基金净资产为基数对主袋账户和
侧袋账户的资产进行分割,与特定资产可明确对应的资产类科目余额、除应交税费外的负
债类科目余额一并纳入侧袋账户。基金管理人应将特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不能仅分割其
公允价值无法确定的部分。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侧袋账户单独设置账套,实行独立核算。如果本
基金同时存在多个侧袋账户,不同侧袋账户将分开进行核算。侧袋账户的会计核算应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五)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因启用侧袋机制产生的咨询、审计
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从侧袋账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定资产变
现后方可列支。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
人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
                 第 132 页 共 171 页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编制。侧
袋账户相关信息在定期报告中单独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1)侧袋账户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侧袋账户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2)侧袋账户的初始资产、初始负债;
 (3)特定资产的名称、代码、发行人等基本信息;
 (4)报告期内的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况、与处置特定资产相关的费用情况及其他与特
定资产状况相关的信息;
 (5)可根据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况披露特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参考区间,该净
值或净值区间并不代表特定资产最终的变现价格,不作为基金管理人对特定资产最终变现
价格的承诺;
 (6)可能对投资者利益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
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启用侧袋机制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启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资产流动性和估值情况、
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影响、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处置特定资产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特定资产处置价格和时间、向侧袋账户份额持
有人支付的款项、相关费用发生情况等重要信息。侧袋机制实施期间,若侧袋账户资产无
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将按规定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八)特定资产处置清算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
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款项。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
基金管理人都将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
 (九)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及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时,就特定资产认定的相关事宜取得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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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五个工作日内,聘请于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的
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本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内容应
包含侧袋账户的初始资产、份额、净资产等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对报告期间基金侧袋机制运行相关的会
计核算和年报披露,执行适当程序并发表审计意见。
 当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基金清算报告的相关要求,聘请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侧袋账户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三、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
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或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
针对侧袋机制的内容有进一步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
序后,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
改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 134 页 共 171 页
                 二十一、风险揭示
  相比其它基金产品,虽然本基金风险较低,但投资者仍有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包括:
  一、市场风险
  债券市场工具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财产产生潜在风险,
主要包括:
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大组合收益波动,对组合业绩稳定性有较大影响,同时杠杆成本波动也会影响组合收益率水
平,在市场下行或杠杆成本异常上升时,有可能导致基金财产收益的超预期下降风险。
  二、信用风险
  金融债和企业债的发行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和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交割责
任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本基金的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财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
现金时使基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果基金财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
基金份额收益。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第 135 页 共 171 页
  本基金在客户集中度控制、巨额赎回监测及应对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方面均明确了管理机
制,在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客户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
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前提下可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审慎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并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全面应对流动性风险。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
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和货币市
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
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
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的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和实施侧
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
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
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第 136 页 共 171 页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
都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指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对内及对外的业务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比如:内部控制
不严造成的违规风险、基金管理人系统及软件错误或失灵、人为疏忽及错误、控制中断、操
作方法本身的错误或不精确、灾难性事故等。
  六、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
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再投资风险
  债券偿付本息后以及回购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
于原来利率,由此本基金面临再投资风险。
  八、投资策略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于股票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在降低组合波动率的同时,投资组合收益可能会低于股票基金;本基金的长期回报可能会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但基金的流动性和赎回期均长于货币市场基金。
  九、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
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
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
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
行回购操作时,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
了放大,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
  十、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第 137 页 共 171 页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该类债券的特定
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
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可能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
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
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
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
动性风险等。
  十一、其他风险
的风险;
来风险;
                 第 138 页 共 171 页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基金合同终止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必须在中国证监
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律师事务所、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以及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应在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
本方参加清算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函告其他各方。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资产后,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
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清算程序
  四、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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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五、基金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基金资产按前款 1-4 项规定依顺序清偿,在上一顺序权利人未得以清偿前,不分配给下
一顺序权利人。
  六、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清算公告于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将及时公告。
  七、基金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按国家规定期限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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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及义务如下: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运用基金财产;
  (2)获得管理人报酬;
  (3)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业务规则;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
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
  (7)选择、更换销售代理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
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选择、更换登记结算机构,并对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的名义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
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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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及义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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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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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
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及义务如下: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诉讼;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遵守基金合同;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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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
代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资产账户名称的改变而有
所改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表共同组
成。
  (二)召开事由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变更基金合同或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变更基金类别;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5)更换基金托管人;
  (6)更换基金管理人;
  (7)代表 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8)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9)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的除外;
  (10)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1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
项。
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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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
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
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息披露媒介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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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会议形式;
  (4)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5)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的期限、地点;
  (6)表决方式;
  (7)会务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8)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9)议事程序;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
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五)召开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3)通讯方式开会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转换基
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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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召集人应当
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
式等事项。
  (2)通讯方式开会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
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
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
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
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对于临时提案应当
最迟在大会召开日前 30 日公告;
                    第 148 页 共 171 页
  (4)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
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
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
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
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
行审议。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
项。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
决截止日期第 2 日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七)表决
                   第 149 页 共 171 页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
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作出。涉及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
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视为无效表决;
项表决。
  (八)计票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 2 名代表与
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
举 3 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
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
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
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第 150 页 共 171 页
  (九)生效与公告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
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召集人应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两日内在指定
媒介公告。
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定。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
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合该等比例:
以上(含 10%);
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
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二分之一)通过;
                   第 151 页 共 171 页
(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组成
  自基金合同终止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必须在中国证监
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律师事务所、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应在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
日内将本方参加清算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函告其他各方。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
人员。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资产后,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2)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3)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资产进行估价;
  (5)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
  (6)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 152 页 共 171 页
  (7)以自身名义参加与基金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其他必要的民事活动;
  (8)公布基金清算结果公告;
  (9)进行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资产按前款 1-4 项规定依顺序清偿,在上一顺序权利人未得以清偿前,不分配给下
一顺序权利人。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清算公告于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将及时公告。
  (六)基金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按国家规定期限予以保存。
  四、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合同当事人应通
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第 153 页 共 171 页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代理人和登记机
构办公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合同正本
为准。
                第 154 页 共 171 页
                二十四、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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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
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
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
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包括在新股冻结期限内所发生的送股、配股、
权证等权益投资。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及股票派发或因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除外。
  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对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
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交易证
券名单。基金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
新后的名单发送基金托管人。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
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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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
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
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
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交易市场选择
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
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
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
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
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承
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
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
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
任。
管人就相关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
情况进行监督。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
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
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
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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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
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
料和制度等。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承担。
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具体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
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
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法合规的投资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按时将赎回资金和分红收益划入专用清算账
户、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动用基金资产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
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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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
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
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
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资产保管
  (一)基金资产保管的原则
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
的损失。
人数,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
度。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理人开立并管理。
金银行账户中,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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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
师签字方为有效。
款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
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理人负责。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场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
券的结算。
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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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按照实物证券相关规定办理。
  (八)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重大合同包括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附件)。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分别计算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定分别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将基金份额净值发送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份额净值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登记机构负责编制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
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负责编制。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执行。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
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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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生效,须经证监会批准
的,经其批准后生效。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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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询和打印交易确认单,或在 T+1 个工作日后通过博时一线通电话、博时快 e 通网上服务手段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不向投资者寄送交易确认单。
单。
  投资者可以登录博时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博时快 e 通”系统网上自助订阅;或
发送“订阅电子对账单”邮件到客服邮箱 service@bosera.com;也可直接拨打博时一线通
  二、网上理财服务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
广发银行的借记卡或招商银行 i 理财账户、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支付宝理财专户均可以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自助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
等信息,同时可以修改基金账户信息等基本资料。
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线咨询互动。也可以在“您问我答”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题和建议。
  三、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四、电子邮件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基金份额净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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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手机理财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博时移动版直销网上交易系统(m.bosera.com)、手机基金交
易系统(wap.bosera.com),享受基金理财所需的基金交易、理财查询、账户管理、信息服
务等功能。
  六、信息订阅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博时快 e 通、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基金管理
人将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七、电话理财服务
  投资者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可享有投资理财交易的一站式综合服
务:
以自助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也可以进行直销交易、密码修改、传真
索取等操作。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变更分红方式、撤单等直销交易业务,其中已开通协议支付账户
的投资者还可以在线完成认/申购款项的自动划付。
订制、电话交易人工服务、账户诊断等服务。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网址:www.bosera.com
  电子信箱:service@bose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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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基金的转换
  自 2005 年 9 月 14 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共同推出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
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
金,非 QDII 基金不能与 QDII 基金进行互转。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
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4)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
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
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
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详见相关公告。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
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4)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第 165 页 共 171 页
第 166 页 共 171 页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一)、 2021 年 08 月 3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21 年中
期报告》;
  (二)、 2021 年 08 月 25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定
价值债券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定价值债券 B)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 2021 年 08 月 2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四)、 2021 年 08 月 18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五)、 2021 年 07 月 2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六)、 2021 年 07 月 20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七)、 2021 年 07 月 19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八)、 2021 年 07 月 16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九)、 2021 年 07 月 0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者
在直销网上交易申购、认购及定投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 2021 年 05 月 3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其细则修
改旗下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十一)、 2021 年 05 月 29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网
上交易开通邮储银行快捷开户和支付服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第 167 页 共 171 页
  (十二)、 2021 年 05 月 26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通华夏银行借记卡直销网上交易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三)、 2021 年 04 月 28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使
用通联支付提供的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支付通道办理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十四)、 2021 年 04 月 24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使
用上海银联支付提供的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支付通道办理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十五)、 2021 年 04 月 22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第 1 季度报告》;
  (十六)、 2021 年 03 月 3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20 年
年度报告》;
  (十七)、 2021 年 03 月 30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
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申购、认购及定投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八)、 2021 年 03 月 20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使
用富友支付提供的交通银行快捷支付通道办理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十九)、 2021 年 03 月 10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20210310》;
  (二十)、 2021 年 02 月 20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20210220》;
  (二十一)、 2021 年 02 月 06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 2021 年 01 月 22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二十三)、 2020 年 12 月 28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
资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申购、认购及定投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二十四)、 2020 年 12 月 22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使用通联支付提供的上海银行快捷支付通道办理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二十五)、 2020 年 12 月 10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会成员变更的公告》;
                    第 168 页 共 171 页
  (二十六)、 2020 年 11 月 03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的债券调整估值的公告 20201103》;
  (二十七)、 2020 年 10 月 28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3 季度报告》;
  (二十八)、 2020 年 10 月 16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二十九)、 2020 年 10 月 12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
网上交易开通中信银行快捷开户和支付服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十)、 2020 年 09 月 30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
  (三十一)、 2020 年 09 月 25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
资者在直销网上交易申购、认购及定投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十二)、 2020 年 09 月 0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的债券调整估值的公告 20200901》;
  (三十三)、 2020 年 08 月 31 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20
年中期报告》。
                    第 169 页 共 171 页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
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
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sera.com)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 170 页 共 171 页
              二十八、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 171 页 共 1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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