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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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九 泰 锐 智 事 件 驱 动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LOF)
基金简称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
场内简称 九泰锐智 LOF
基金主代码 168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881,687.1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9 月 15 日
投资目标 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和理解,在基
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通过对定向增发
项目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
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
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通过深入挖掘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转
型所带来的事件性投资机会,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
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各阶段业
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以及
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可能
对行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
件,将事件性因素作为投资的主线,形成以事件驱动
为核心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
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1、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业绩比较基
准为年化收益率 5.5%(单利)
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
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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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陈沛 祁坤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57383999 010-80927827
电子邮箱 chenpei@jtamc.com yhzq_tggz@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0606 95551;400-888-8888
传真 010-57383867 010-80928078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
院 1 号楼 801-16 室 楼 7 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
仰山公园 2 号楼 1 栋西侧一
楼青海金融大厦
层、二层
邮政编码 100020 100073
法定代表人 严军 陈亮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jtamc.com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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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合同生效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352,116.75 35,371,722.77 158,414,191.68
本期利润 -22,662,654.08 13,902,259.25 43,829,028.4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436 0.2382 0.376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0.33% 11.83% 20.8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24% 12.31% 24.59%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5,466,497.98 55,443,210.30 81,224,209.0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6550 1.1559 1.123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348,185.10 103,407,085.12 153,533,938.5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55 2.156 2.123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42% 39.93% 24.59%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 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
月 14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25% 1.51% 1.28% 0.76% -2.53% 0.75%
过去六个月 -18.51% 1.37% -7.61% 0.66% -10.90% 0.71%
过去一年 -23.24% 1.57% -12.02% 0.77% -11.22% 0.8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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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转型,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
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要求。本基金转型而来,转型后无需重新建仓,距建仓期结束已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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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注:本基金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转型,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相关数
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单位:人民币元
每10份基金份额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备注
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计
合计 2.1000 15,159,485.61 - 15,159,4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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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文批准,于 2014 年 7 月 3 日正
式成立,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北京市,目前设立有上海分公司及深圳分公司。
公司优先发展公募基金业务,创新拓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和“风
控第一”原则,以“大资管”时代金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为契机,积极推动业务和产品创新,不
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发展特色产品线,打造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公司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的经营理念,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旗下拥有较为完整的公募基金产品线,覆盖股票型、混合型、货币型等产品类别,以定
开式、开放式、上市 LOF 等不同模式运作,有效满足广大投资者不同的投资理财需求。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限 证券从业年
姓名 职务 说明
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金融学硕士,11 年证
券从业经历。历任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基 金 经
审计师,昆吾九鼎投资
理、总裁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助理、致
刘开运 远权益投 - 11
资部总经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总
理兼执行
裁助理、致远权益投资
投资总监
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
总监、基金经理,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
注:
为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解聘日期。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发生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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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
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等证券池管理制度
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公平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
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
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 日内、3 日内、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
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本基金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开展投资运作,希望通过持有高品质且具成长属
性的公司获取企业成长带来的价值提升,市场短期风格变化不会影响基金长期投资策略。
响的背景下,出现明显的下行。在经历全年明显的市场波动后,我们对市场的复杂性、多面性有
了更充分的认知。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应该进一步提高对投资环境变化的敏锐度,做好充
分的应对预案,在市场发生超预期的变化时,要能够做出适当的应对以降低组合波动风险。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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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完善了系统化的跟踪指标体系,不断改进投资框架与对市场的紧密跟踪,构建更具适应性的
投资体系。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持续保持对持仓个股的深度研究,不断挖掘因市场变化产生的新
机会,在持仓层面做了微调,维持了相对均衡的行业配置,保持投资风格的长期稳定性。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655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24%,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02%。
加息进程接近尾声,美债收益率与美元指数见顶,市场风险偏好明显提升,有利于风险资产的表
现。人民币汇率有进一步升值空间,带动外资流入中国资产。国内方面,2022 年底疫情防控全面
放开,2023 全年经济复苏确定性较高。同时,在一些关乎长期国家竞争力、国家安全领域,仍将
会有明显的政策支持。能源安全与绿色化、汽车产业革命、科技自立自强、创新发展、消费提质
升级等领域的持续发展,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将成为权益投资的重要投资机会。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从合法、合规、为持有人创造价值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
要求,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在投资管理、研究
支持、证券交易、基金运营、市场销售、客户服务、反洗钱、员工投资行为管理等多方面制订有
相应制度,并进行及时的修订更新,持续完善公司合规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合规咨询、合规审查、
合规培训、合规考试、合规问责等形式,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通过对业务部门专兼职
合规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业务合规管理,将合规管理内置到前台业务中。在风险控制方面,
持续推动风险控制前置,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方面加强布局,加强防控风险,保护持有
人利益;持续加强投资风险监控工作,通过人员培训、系统建设、流程梳理等手段不断提高风险
监控能力,把控投资风险;加强绩效评价工作频率和质量,积极促进投研业务水平提高。在监察
稽核方面,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各项业务的专项
稽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
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
原则,持续防控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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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
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了估值委员
会,健全了估值决策体系。本基金管理人在具体的基金估值业务执行上,在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同时,参考了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
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对下属管理的不同基
金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程序及技术保持一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品种除外)。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督察长、估值业务分管高管、研究业务分管高管、风险管理部、研究
发展部、基金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或完善估值政策、估值程序,
定期复核和审阅估值程序和技术的适用性,以确保相关估值程序和技术不存在重大缺陷。委员会
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
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负责本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
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托管人在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之前,应认真审阅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当对估值原则及技术
有异议时,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本基金
管理人当发生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情况时,将所采用的相关
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
计报告时,对报告期间基金的估值技术及其重大变化,特别是对估值的适当性,采用外部信息进
行估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程度,以及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等发表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
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同时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
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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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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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依法复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2022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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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德师报(审)字(23)第 P00003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持有
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
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履
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责任 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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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九泰锐智事件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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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
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韩玫 杨婧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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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230,107.61 6,907,104.0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4,076.49 21,069.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7,390,244.37 96,844,529.21
其中:股票投资 57,390,244.37 96,844,529.2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50.94 19.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1,543.51
资产总计 64,625,979.41 103,774,265.69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337.49 34,5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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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1,529.88 173,356.14
应付托管费 13,941.25 21,669.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131,985.69 137,557.29
负债合计 277,794.31 367,180.5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38,881,687.12 47,963,874.82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25,466,497.98 55,443,210.30
净资产合计 64,348,185.10 103,407,085.1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4,625,979.41 103,774,265.69
注: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655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会计主体: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一、营业总收入 -20,845,812.84 16,879,798.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51,038.80 75,383.7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388.14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2.28 32.4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6,440,449.31 37,464,825.7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644,164.82 670,421.5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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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号填列)
- -
列)
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816,841.24 2,977,539.5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2,662,654.08 13,902,259.2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2,662,654.08 13,902,259.25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662,654.08 13,902,259.25
会计主体: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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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9,082,187.70 - -29,976,712.32 -39,058,900.02
号填列)
(一)、综合收
- - -22,662,654.08 -22,662,654.08
益总额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9,082,187.70 - -7,314,058.24 -16,396,245.94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款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
- - - -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存 - - - -
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 -24,345,854.74 - -25,780,998.70 -50,126,8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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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
- - 13,902,259.25 13,902,259.25
益总额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24,345,854.74 - -24,523,772.34 -48,869,627.08
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款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
- - -15,159,485.61 -15,159,485.61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存 - - - -
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严军______ ______荣静______ ____荣静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由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泰锐智定增混合”)转型而来。九泰锐智定增混合系由基金管理人九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11 号文注册并公开发行。九泰锐智定增混合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360,234,916.74 份,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九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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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五个年度对日起,即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场外基金简称变更为“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
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
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
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
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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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暂无金融资产划
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
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
产生的金融资产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
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
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
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
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除购买或
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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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
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
均法于交易日结转。若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基于公允价值的
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 性,将其公允价值划分为三个层
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
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原则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
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
值的,应对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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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
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
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
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
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
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
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3)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
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
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红利再投资所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
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
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
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确
认日或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确认,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1)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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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2)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
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包括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买卖债券价差收入。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
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
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买卖债券
价差收入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应计利息(若有)与相关交易
费用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相关交易费用与税
费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损失准备。本基金
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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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
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
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
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
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
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
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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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以下合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 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
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在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期
初基金净值,2021 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
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
付利息”项目。“应收利息”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
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项目中列示。
于首次执行日,本基金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减期初基金净值人民币 0.00 元,本基金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金额
分别为人民币 6,907,104.02 元、人民币 21,069.25 元、人民币 1,543.51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出
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负债-应付利息。
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银
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
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的期初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 6,908,637.08 元、人民币 21,079.70 元。
本基金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按相关衔接规定进
行了处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
年 9 月 18 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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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
券免征增值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以基金管理人为增
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公开发行和转让
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于基金从事 A 股买卖,出让方按 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
再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7,230,107.61 6,907,104.02
等于:本金 7,228,509.73 6,907,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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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应计利息 1,597.88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7,230,107.61 6,907,104.0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7,386,292.26 - 57,390,244.37 20,003,952.1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7,386,292.26 - 57,390,244.37 20,003,952.11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8,825,806.27 - 96,844,529.21 48,018,722.94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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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825,806.27 - 96,844,529.21 48,018,722.94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收利息 - 1,543.51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1,543.5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0.91 19.92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984.78 7,537.37
其中:交易所市场 1,984.78 7,537.37
银行间市场 - -
- - -
应付利息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80,000.00 80,000.00
预提审计费 50,000.00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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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1,985.69 137,557.2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7,963,874.82 47,963,874.82
本期申购 1,593,437.52 1,593,437.5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675,625.22 -10,675,625.22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8,881,687.12 38,881,687.12
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83,364,853.04 -27,921,642.74 55,443,210.30
本期利润 5,352,116.75 -28,014,770.83 -22,662,654.0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6,206,380.47 8,892,322.23 -7,314,058.24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892,614.84 -1,609,080.64 1,283,534.20
基金赎回款 -19,098,995.31 10,501,402.87 -8,597,592.4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72,510,589.32 -47,044,091.34 25,466,497.9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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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0,869.48 73,570.4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407.13
其他 169.32 1,406.19
合计 51,038.80 75,383.75
注:其他指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8,408,070.29 59,165,473.23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1,930,504.91 21,700,647.48
减:交易费用 37,116.07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6,440,449.31 37,464,825.75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
无。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644,164.82 670,4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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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
- -
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644,164.82 670,421.5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 -28,014,770.83 -21,469,463.52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 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8,014,770.83 -21,469,463.5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3,302.78 133,210.63
合计 33,302.78 133,210.63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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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 5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8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上市费 - 60,000.00
交易费用 - 131,644.82
合计 130,000.00 321,644.82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九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357,705.70 561,2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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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维护费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
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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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
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7,230,107.61 50,869.48 6,907,104.02 73,570.43
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立的账户内,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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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智事件驱动混合(LOF)2022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
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权
证、资产支持证券及股指期货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
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董事会负责审定重大风险
管理战略、风险政策和风险控制制度。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
经营管理与资产组合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
程序的制定、风险限额的设定等,重点是公司的合规控制和投资的风险控制;在业务操作层面的
风险控制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和督促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公司及
基金运作风险控制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
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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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
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投资其他银行存款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投
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主要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很小;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
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
票据和同业存单)。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
票据和同业存单)。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无。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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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
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
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
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
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
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
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
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综上所述,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良好,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
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月 -1 年 上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230,107.61 - - - - - 7,230,1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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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 4,076.49 - - - - - 4,076.49
交易性金融资 - - - - - 57,390,244.37 57,390,244.37
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1,550.94 1,550.94
资产总计 7,234,184.10 - - - - 57,391,795.31 64,625,979.4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20,337.49 20,337.49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111,529.88 111,529.88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13,941.25 13,941.25
其他负债 - - - - - 131,985.69 131,985.69
负债总计 - - - - - 277,794.31 277,794.31
利率敏感度缺 7,234,184.10 - - - - 57,114,001.00 64,348,185.10
口
上年度末
月 -1 年 上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907,104.02 - - - - - 6,907,104.02
存出保证金 21,069.25 - - - - - 21,069.25
交易性金融资 - - - - - 96,844,529.21 96,844,529.21
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19.70 19.70
其他资产 - - - - - 1,543.51 1,543.51
资产总计 6,928,173.27 - - - - 96,846,092.42103,774,265.6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34,597.62 34,597.62
应付管理人报 - - - - - 173,356.14 173,356.14
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21,669.52 21,669.52
其他负债 - - - - - 137,557.29 137,557.29
负债总计 - - - - - 367,180.57 367,180.57
利率敏感度缺 6,928,173.27 - - - - 96,478,911.85103,407,085.12
口
注:上表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期限予以分类。
本基金于报告期末及上年末未持有交易性债券,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
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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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
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
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进行风险度量和分析,以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占基金
项目 占基金资
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值比例
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57,390,244.37 89.19 96,844,529.21 93.65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57,390,244.37 89.19 96,844,529.21 93.65
假设 除沪深 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分析
沪深 300 指数上涨 5% 3,181,653.35 4,514,959.33
沪深 300 指数下跌 5% -3,181,653.35 -4,514,959.33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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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
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57,390,244.37 96,423,277.49
第二层次 - 37,724.72
第三层次 - 383,527.00
合计 57,390,244.37 96,844,529.2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383,527.00 383,527.00
当期购买 - 16,866.18 16,866.18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379,499.63 379,499.63
当期利得或损失
- -20,893.55 -20,893.55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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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计入损益
- -20,893.55 -20,893.55
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利得 - - -
或损失(若有)
期末余额 - - -
期末仍持有的第
三层次金融资产
计入本期损益的
- - -
未实现利得或损
失的变动——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4,107,030.87 4,107,030.87
当期购买 - 297,776.27 297,776.27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4,598,257.63 4,598,257.63
当期利得或损失
- 576,977.49 576,977.49
总额
其中:计入损益
- 576,977.49 576,977.49
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利得 - - -
或损失(若有)
期末余额 - 383,527.00 383,527.00
期末仍持有的第
三层次金融资产
计入本期损益的
- 235,531.45 235,531.45
未实现利得或损
失的变动——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期末公允价
项目 采用的估值技术 范围/加权平均 与公允价值
值 名称
值 之间的关系
- - - - - -
项目 上年度末公允 采用的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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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 范围/加权平均 与公允价值
名称
值 之间的关系
股票在剩余
平均价格亚式期权模 限售期内的
股票投资 383,527.00 0.3138-2.7417 负相关
型 股价的预期
年化波动率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各类应付款项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其账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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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其中:股票 57,390,244.37 88.80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4,936,550.12 69.8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35,912.25 9.6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 -
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78,772.00 4.1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539,010.00 5.5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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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7,390,244.37 89.19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比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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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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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90,990.9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8,408,070.29
注:本项中 8.4.1、8.4.2、8.4.3 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
(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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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发生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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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注:以上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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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7,963,874.8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593,437.5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675,625.2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881,6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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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要人员变更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
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事项公司已向监管部门备案。
二、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50,000.00 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8 年的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2 年 6 月 24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国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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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北
京证监局在对国寿安保-国保新三板 2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新三板 2 号”)检查中认为,公司在履行托管人职
责方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对于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多次调整新三板 2 号持有的
中科招商估值技术,仅是被动接受管理人的意见,且在已发
现管理人未事先按照产品合同约定与托管人进行商定的情
况下,亦未提出异议,客观上默许了管理人上述违规行为的
发生。二是在新三板 2 号单位净值低于止损线后,未能发现
并提示管理人存在主动申购货币基金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
形。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公司未能勤勉谨慎地履
行托管职责,未按照基金合同对相关投资限制约定进行严格
监督,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92 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2 号)第三
十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
措施。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人员梳理相关问题,制定整改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整改意见) 关于对“国寿安保-国保新三板 2 号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
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报送北京证监局。
其他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券商名称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例
国信证券 2 18,408,070.29 100.00% 17,143.77 100.00% -
注:1、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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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券商经纪人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健全,在业内有较好的声誉;
(2)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研究支持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关于
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行业分析能力,
能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经纪人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选定的经纪人名单经公募基
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基金管理人与被选
择的券商经纪人在签订协议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协议有效期、佣金率、双方的
权利义务等。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例 比例
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 - - -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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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4 日
第 57 页 共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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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变更的公告 站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规定报刊和规定网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站 2022 年 1 月 6 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法定 规定报刊和规定网
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站 2022 年 1 月 13 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规定报刊和规定网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站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
告 2022 年 1 月 19 日
关于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规定报刊和规定网
部分基金调整最低申购金额、最 站
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保有份额等业
务规则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20 日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 规定网站
第 4 季度报告 2022 年 1 月 24 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规定报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规定报刊和规定网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站 2022 年 1 月 26 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规定报刊和规定网
分公司注销的公告 站 2022 年 3 月 5 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规定报刊和规定网
告 2022 年 3 月 30 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规定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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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 年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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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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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季度报告 2022 年 4 月 22 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规定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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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
公告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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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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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的公告 站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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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站 2022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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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季度报告 2022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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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报告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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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更新 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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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概要(更新) 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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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0 页 共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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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类别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超过 20%的时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区间
机构 1 11,571,987.00 0.00 0.00 11,571,987.00 29.76%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
险主要包括:
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而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现产生较大影响。
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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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
管理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网址为
www.jtamc.com。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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