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名称 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8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准予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250号)《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325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年4月1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57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794,525,439.2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21,767.90
有效认购份额 2,794,525,439.26
募集份额(单位 :
利息结转的份额 121,767.90
份)
合计 2,794,647,207.16
其中:募集期间基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金管理人运用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7,708.79
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28%
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
是
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年4月13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
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
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
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和网站(www.pyamc.com)
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存续期为三年, 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后对日
止的期间, 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年份日历中无该对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 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
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进入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
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
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 若由于不
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办理日相应顺延。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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