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1605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博时安
公告依据 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开债 A 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开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160515 160523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
额份额净值(单位: 1.0540 1.0143
元)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额可供分配利润(单 5,211,367.50 20,606.65
金份额的相关指标 位: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
元)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100 元人民币,本基
金 C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870 元人民币。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场内简称为安丰 18 定开。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3 年 4 月 19 日(场内) 2023 年 4 月 18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场内) 2023 年 4 月 20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3 年 4 月 1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直接划
入其基金账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
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
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
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3 年 4 月 18 日)最后一
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
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暂停跨系统转登
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
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
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
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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