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达证券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
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本公司
(以下简称“财达证券”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达证券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财达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
循财达证券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财达证券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财达
证券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如下: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财达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财达证券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
金与本公司旗下在财达证券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
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投资者通过财达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
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财达证券的规定为准。
自 2024 年 7 月 8 日起,投资者通过财达证券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
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财
达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
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申购费),上述非货币基金在财达证券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 1 元
(含申购费), 具体以财达证券规定为准。
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 敬请投资者留意财达证券的相关公告。
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
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
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 95363
网址: www.95363.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网址: 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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