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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匠心优选混合A,东方匠心优选混合C: 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10 1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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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东方
  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东方匠心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4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
  提示。
    二、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
  购、赎回等业务, 敬请投资人关注。
  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
  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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