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2 日
基金名称 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56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4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 3,648,172.17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元)
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通利债券 A 南方通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563 00056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人 1.1041 1.1024
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2,911,829.78 736,342.39
基金的相关指标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注:《南方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
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5 元(含),则基金
须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份额类别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
润的 80%。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16 日
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7 月 17 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
分红对象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4 年 7
月 1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
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
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24 年 7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
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
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
更手续。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